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合同免责条款不可抗力

合同免责条款不可抗力在合同条款中,都会有一些不可抗拒的条款,当遇到这些情况时是可以免除责任的。虽然在签订合同当中没有注明,但在法律中是有相关的规定的。那么合同免责条款不可抗力有哪些?又是如何规定的。下面,我们详细为您介绍。
   一、什么是不可抗拒条款
  不可抗力条款是指合同中订明如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免除其全部或部分的责任。另一方当事人不得对此要求损害赔偿。
  合同的不可抗力条款,又称“人力不可抗拒条款”。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普遍采用的一项例外条款。它的作用是,在签订合同以后,如果发生了人力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以致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时,遭受事故的一方可以免除合同的责任或推迟履行合同,另一方无权要求其履行合同或要求赔偿损失。不可抗力条款的内容主要是规定不可抗力事故的含义、范围、以及不可抗力事故所引起的后果。
   二、不可抗力事故一般应具备什么要求
  (1)是合同签订以后发生的;
  (2)不是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疏忽或过失所造成的;
  (3)是当事人所不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事故包括由于自然力量和社会原因引起两种情况。至于哪些意外事故可以列入不可抗力的范围,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不可抗力条款中商定。不可抗力事故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解除合同,一种是暂时中止合同即延迟履行合同。至于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只能暂时中止合同,以及援引不可抗力条件所应提供的证明、通知对方的时间和手续等,都应在不可抗力条款中予以明确。
   三、不可抗力条款规定方法
  在我国进出口贸易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规定方法有三种:
  1.概括式规定。即在合同中不具体订明哪些现象是不可抗力事故。例如,“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影响而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在与另一方协商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所受影响的时间,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对方对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2.列举式规定。即在不可抗力条款中明确规定出哪些是不可抗力事故。凡合同中没有规定的均不能作为不可抗力事故缓引。例如,“由于战争、洪水、火灾、地震、雪灾、暴风的原因致使卖方不能按时交货,则可以推迟装运时间,或者撤销部分或全部合同,但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交发生事故的证明书,该证明书由××出具。”
  3.综合式规定。即采用概括和列举综合并用的方式。例如,“如因战争行为或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买方或卖方不能在本合同第×条规定的有效期内履行合同,如此种行为或原因在合同第×条规定的有效期后继续3个月,则本合同未交货部分即视为取消。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援引不可抗力条款注意事项
  有关当事人在援引不可抗力条款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适当的证明条件。对方接到通知应及时答复,如长期拖延不予处理,也要负违约责任。
  2.要认真分析事故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条款约定范围,如不属于合同规定范围时,一般不能按不可抗力事故处理。
  3.根据事故的性质、影响履约的程度等具体情况,适当地处理在履约中发生的各种情况。
  对于合同免责条款不可抗力有哪些的相关内容,我们为您整理到此。当遇到一些特殊情况例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的时候可以免除责任。虽然在合同中没有写明,但并不影响它的法律规定。如果您对上述问题存在疑问,不妨向网站的律师询问,我们有专业的律师能为您答疑解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如果向法院申请离婚要钱吗?
      一、如果向法院申请离婚要钱吗?需要,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


·信用卡诈骗罪金额标准是多少
      信用卡诈骗罪属于诈骗犯罪中比较特殊的一种,不过是利用了信用卡实施诈骗行为,因而被单独规定为了一种犯罪。在对信用卡诈骗行为定罪处罚的时候,也是......


·公司法人变更员工须要重签合同吗
      公司法人变更员工须要重签合同吗公司法人其实说白了就是公司,公司法人如果要变更的话,代表着公司的经营场所和经营性质等都发生了各种各样的变化。在......


·劳动者入职未满半年被辞退要怎么补偿
      单位辞退劳动者并不是看入职的时间有多长,只要是满足了《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辞退情形,那自然就是可以进行辞退的。而要是在劳动者入职未满半年的情......


·一、妻子犯重婚罪承担责任?
      一、妻子犯重婚罪承担责任有哪些犯重婚罪的法律责任有以下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


·官司打赢了对方不给钱怎么办?
      官司打赢了对方不给钱怎么办?很多时候官司明明已经胜诉了,也会出现被执行方故意不执行付钱行为的情况。那么官司打赢了对方不给钱怎么办?这个时候就......


·专利侵权最高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专利侵权最高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根据法律规定,侵犯专利权赔偿数额的标照按照下列顺序计算:1、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2按照侵权......


·一、发生交通事故误工费用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发生交通事故误工费用计算标准是什么?发生交通事故误工费用计算标准是: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


·辽宁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有多少
      如今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深入,城市建设范围不断向周边农村范围拓展。国家征用人们和集体的土地,要支付给人们和集体一定的经济赔偿,以弥补人们和集体......


·二手房买卖违约情形都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违约情形都有哪些(一)出卖人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原买房人有优先过......


·一、夫妻共同财产制终止原因?
      一、夫妻共同财产制终止原因有哪些(一)因夫妻约定而终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终止共同财产制而实行分别财产制或其他形式的夫妻财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