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怎么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怎么处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二、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有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工作中,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以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或者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国有电信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电信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国有控股、参股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国有公司、企业人员的解释》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国有控股、参股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有公司、企业人员论。对于国有公司、企业或者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时,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相关民事行为,如果存在不负责任,而导致失职的行为,必须是涉及到对相关情况造成了严重的分割,是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司合同章是否要备案
      要备案的,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凡是带有公司名称的章都必须到公安机关进行申请备案,其中业务专用章可以备案......


·东莞廉价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为了解决城市低收入人口的住房困难问题,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各地方政府也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建设了大量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公租房来减轻当......


·工伤鉴定完后医疗期就结束了吗?
      在我国,发生工伤事故后需要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医疗,这个期限就叫医疗期。可是,很多人会有这样的疑问,他们对工伤医疗期和工伤鉴定时间有关。那么,工......


·一、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一、如何签订劳动合同?(一)签订劳动合同:知己知彼,百战不殆1、了解你的需要和你未来雇主的需要。聘用合同谈判需要权衡与协调,要在这类谈判中成......


·工伤事故赔偿流程怎么走
      工伤事故赔偿流程怎么走一、工伤事故赔偿流程怎么走1、知悉工伤事故损害的发生。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在24小时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案(节假......


·出国人员婚姻登记管理方法
      第一条为加强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管理,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方法。第二条本办法......


·个人所得税退税有啥影响?
      个人所得税退税有啥影响?没有什么影响,个人所得税的退税处理是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公民可以依据政策规定的要求来办理退税处理,不存在造成不利的影响......


·如何划分医疗责任事故鉴定分级
      如何划分医疗责任事故鉴定分级对医疗事故进行分级,其实也就是根据患者的伤残程度做出相应的等级鉴定,然后用于判断此次医疗事故的严重程程度,追究当......


·同时做无罪辩护和罪轻辩护可以吗?
      辩护词最大的特点有当事人立场的,对不利于当事人的不提或淡化,故其本身并不是客观中立的,而是扬长避短,有所选择的,所以不是一份全面公正文书,而......


·电话销售诈骗判刑几年
      具体看数额。“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没领结婚证的财产怎么分割在我国
      没领结婚证的财产怎么分割在我国,婚姻关系的成立是以“登记”为法定要件的。未办理结婚登记在一起共同生活,系一种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的保护,不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