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构成走私文物罪怎么处罚的?

构成走私文物罪怎么处罚的?
  
  一、构成走私文物罪怎么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罪、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
  
  二、走私文物罪的文物类别有哪些?
  
  
  是《文物保护法》中规定的下列历史遗留物:
  
  1、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
  
  2、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著名人物有关的、具有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史料价值的建筑物、遗址、纪念物;
  
  3、历史上各时代的珍贵艺术品、工艺品、美术品;
  
  4、反映历史上各个时代的、各民族社会制度、生产、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5、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和古人类化石。
  
  三、走私文物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根据《刑法》第151条第2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三级文物二件以下的;
  
  (2)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二级文物二件以下或者三级文物三件以上八件以下的;
  
  (3)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量标准,并具有造成该文物严重毁损或者无法追回等恶劣情节的。
  
  (4)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一级文物一件以上或者二级文物三件以上或者三级文物九件以上的;
  
  (5)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达到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数量标准,并造成该文物严重毁损或者无法追回的;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达到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数量标准。
  
  综合上面所说的 ,文物是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的对象之一,在没有国家的批准之下是不能对文物作出任何的处理,只要违反国家的规定而进行非法的走私,那么对于违法者必定就需要承担刑事的责任,而且在判决时也会按走私文物的数量来进行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管制和拘役有什么区别,拘役与管制有哪些不同
      在刑事处罚中的主刑中,相对处罚程度比较轻的就是管制和拘役了,按照《刑法》中的规定,只有明确规定了的罪名,那么法官在判刑的时候才能结合实际情况......


·一、租房合同没备案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
      一、租房合同没备案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未经登记的租赁合同,当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化时,承租人不能以“买卖不破租赁为由”向新的房屋权利人要求租......


·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怎么处罚
      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属于刑法修正案四中新增的罪名,但是在刑法修正案八当中已经归入了强迫劳动罪。但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我们还是有必要了解一......


·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时间怎么认定?
      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时间怎么认定?我国土地归国家所有,凡是使用国家土地的个人和单位,都要获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同时,使用国有土地是有使用年限的,......


·一、交通事故本车人员受伤赔偿协议怎么写?
      一、交通事故本车人员受伤赔偿协议怎么写?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甲方(受害人或者其亲属):乙方(驾驶人或者其亲属):年月日时分许,乙方驾驶车......


·法律中并没有限制一个房产只能有一个所有权人,因此我们在现实生
      法律中并没有限制一个房产只能有一个所有权人,因此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也经常看到那种两人甚至多人共有一套房产的情况,比如夫妻共同拥有房屋。作为房产......


·城市拆迁后的安置房很多,随着人们经济条件的改善,安置房闲置得
      城市拆迁后的安置房很多,随着人们经济条件的改善,安置房闲置得也越来越多,许多人也想把自己的安置房卖出,以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但是安置房与所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2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46次会议通过)法释〔2002〕31号为了正确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


·财产保全申请书
      担保人:××房地产公司地址:××市××区××街××号法定代表人:郑××职务:经理被担保人:××物业管理公司地址:××市××区××街......


·应当指定辩护的情形具体是什么
      应当指定辩护的情形具体是什么一、应当指定辩护的情形具体是什么公检法应当通知辩护的情形:(一)未成年人;(二)盲、聋、哑人;(三)尚未完全丧......


·订金返还的情形一般有哪些
      订金返还的情形都有哪些根据《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订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订金的,订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