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现行刑法对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流失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现行刑法对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流失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一、现行刑法对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流失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1、现行《刑法》对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流失罪量刑规定具体如下:
  
  《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流失罪的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第三十三条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导致国家一、二、三级文物损毁或者流失的;
  
  (2)导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损毁的。
  
  二、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流失罪的犯罪构成
  
  1、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条所称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负有管理、保护文物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博物馆(院)、纪念馆、图书馆的工作人员、文化行政部门中主管文物保护工作的人员等,并非指所有的国家工作人员。
  
  2、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严重不负责,不遵纪守法,违反规章制度,不履行应尽的职责义务,致使国家机关的文物保护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工常活动。
  
  3、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也就是说,行为人对于其行为所造成重大损失结果,在主观上并不是出于故意而是由于过失造成的。也就是他应当知道自己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可能会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但是他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是虽然已经预见到可能会发生,但他凭借着自己的知识或者经验而轻信可以避免,以致发生了造成严重损失的危害结果。行为人主观上的过失是针对造成重大损失的结果而言,但并不排斥行为人对违反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或对自己的作为和不作为行为则可能是故意的情形。如果行为人在主观上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不是出于过失,而是出于故意,不仅预见到,而且希望或者放任它的发生,那就不构成本罪,而构成其他的故意犯罪。
  
  4、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行为。
  
  若珍贵文物是由于国家机关职员失职才流失,那么此失职职员是极有可能量刑的,法院在量刑的时候,相关国家机关,需要采取相应的办法追回流失的文物,若不能被追回,过失职员受到的处罚就可能会比较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重婚罪的亲子鉴定流程是什么?
      一、重婚罪的亲子鉴定流程是什么?1、委托单位(人)填写委托书。委托单位包括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机关和律师事务所。2、自愿提供被鉴定人的身份证、......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主责对应次责这样划分?
      现在不少人都拥有了属于自己的车,这为您的出行提供了不少的便利,节约了不少时间,但是万事总有利弊,交通工具的发达和普及也造成了许多问题,交通事......


·合同履行完毕后的效力是怎样的
      合同履行完毕后的效力是怎样的合同履行完毕后的效力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需要采取书面合同而没有采用书面形式,以及签订了书面合同但......


·疫情期间个人所得税可以退税吗
      疫情期间个人所得税可以退税吗一、疫情期间个人所得税可以退税吗?疫情期间个人所得税可以办理退税,办理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流程是:第一步:准备申......


·建立劳动关系的条件有哪些
      建立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保护自己的权益最基本的一步,对于劳动者来说有着不可磨灭的重要性。劳动法所保护的劳动者,也正是这些与雇主建立了劳动关系的......


·房屋永久居住权是否可以买卖
      房屋永久居住权是否可以买卖一、房屋永久居住权是否可以买卖?房屋永久居住权不可以买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三百六......


·公司法抽逃出资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抽逃出资规定是怎样的?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开办公司,成为了公司的法人。公司法是应市场经济下公司开办出台,规......


·宁波司法鉴定机构有哪些
      我们对于司法鉴定应该不是很了解,司法鉴定是对于涉及诉讼中的专业问题或者专门知识的鉴别或者是给出相应的意见,这是司法鉴定。那司法鉴定不是任何人......


·女职工哺乳假从哪时算起
      女职工哺乳假从哪时算起哺乳假是除国家规定的产假以外的延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对哺乳假的时间长短规定由各地视情况而定......


·保健食品gmp认证需要哪些资料?
      保健食品gmp认证需要哪些资料?保健食品是能提高人体机能的一类食品,由于关系到人的健康问题,故而是需要进行认证后才可以进行销售的。认证的方式有......


·车祸的误工费什么时候赔?
      车祸的误工费什么时候赔?“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车祸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