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法院受理费用标准规定是什么

法院受理费用标准规定是什么
  
  (一)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案件受理费可分为: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2、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二)其他诉讼费用。人民法院除了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外,还应收取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主要包括:
  
  1、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
  
  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
  
  3、采用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
  
  4、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
  
  二、民事诉讼法院受理费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
  
  
  
  
  第八条 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具体比例如下: (一)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 (二)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三)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四)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五)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六)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 (七)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可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 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司法鉴定收费金额上限。 本条第一款所称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只适用于司法鉴定中物证类的文书鉴定和痕迹鉴定中的手印鉴定,不适用于其他鉴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立遗嘱要哪些条件
      立遗嘱要哪些条件有效遗嘱是指符合《继承法》及《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的遗嘱,凡违反《继承法》第十九条、二十二条及《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的遗嘱......


·贩毒无期徒刑的情况是什么?
      贩毒无期徒刑的的情况是什么?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赔偿交强险赔偿吗?
      一、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赔偿交强险赔偿吗?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


·拾得遗失物品被丢失应该如何处理?
      拾得遗失物品被丢失应该如何处理?拾得他人遗失的物品应该要主动交还原主或者放到公安厅进行发布遗失消息,而有一些拾得该物品的人就会认为拾到的遗......


·醉酒驾驶判刑多久
      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根据法律的规定,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一年。被判拘刑期从人民法院的判决确......


·代位继承制度的特点
      我国代位继承的如下特点。  一是被代位人须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这是我国代位继承的前提条件,也是我国代位继承制度的鲜明特征。  二是......


·无罪释放需要家属签字么?
      无罪释放需要家属签字么?法院判处无罪释放后,会立即下达判决到在押人员的羁押的看守所,在押人员可以自行回家的,不需要家属接送,也不要家属签字。刑......


·新农村房屋赔偿标准是什么
      为了我国社会的建设不断现代化,越来越多的农村也在不断发展建设中,其中少不了对农村一些老旧的房屋进行拆迁,那么农民的房屋遭到拆迁之后,国家会依......


·高利贷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现在一些小老板做生意的时候缺钱,从银行拿不到贷款的时候,有的人不惜借高利贷。当然,借高利贷的利息成本是很高的,长期下去的话很可能还不上。在当......


·没领结婚证怎么分割财产
      没领结婚证怎么分割财产在我国,婚姻关系的成立是以“登记”为法定要件的。未办理结婚登记在一起共同生活,系一种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的保护,不享......


·离婚后新生儿上户口可以跟着父亲吗?
      离婚后新生儿上户口可以跟着父亲吗?一、离婚后新生儿上户口可以跟着父亲吗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夫妻离婚后,新生儿上哪一方的户口,可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