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劳务输出是什么意思,包括哪些内容

劳务输出说的简单点,就是组织国内的民工到国外从事劳务活动,民工以此获得一定报酬的行为。相信很多人对劳务输出的理解与我们的差不多,那我国法律上是如何规定劳务输出的呢?究竟劳务输出是什么意思?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务输出是什么意思
  
  劳务输出是劳动力空间流动的一种形式。包括国际劳务输出和国内劳务输出。国际劳务输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获得了较大发展,已成为许多国家开展对外经济合作的一种重要形式。
  
  二、劳务输出的内容包括哪些
  
  劳务输出大致说来.包括以下两类:
  
  (一)向国外派遣劳务人员
  
  即由我国派遣劳务人员到国外工作。按世界银行分类,它属于要素性劳务,因为他涉及列劳动力这一生产要素在国际间的流动。
  
  劳动力流动的形式基本上有两种:
  
  一是移民。即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在国与国之间的迁移;
  
  二是临时性劳动力流动,即一国劳动力在国外从事短时期的工作.工作完成后即回国,这是发展最快,也是最重要的劳动力流动形式,临时性劳动力流动又有自发的和有组织的劳动力流动两种。目前,我国劳务输出基本上采取由国家有组织地派遣劳务人员出国工作的形式。
  
  (二)向国外提供各种服务
  
  这些服务从广义上讲也属于劳务范畴,世界银行将此类劳务称为非要素性劳务,因为此类劳务并非以劳动力这一生产要素形式在经济中起作用的。
  
  一国可向外提供的服务是多种多样的,目前在国际上比较重要的有:
  
  1、技术服务。即向国外提供技术培训,技术指导。
  
  2、国际咨询。即向国外客户提供咨询服务。
  
  3、国际旅游。即接待外国游客在本国游览观光。
  
  4、金融服务。即向国外提供银行保险等服务。
  
  5、运输服务。即为国外客户提供海洋、航空等运输服务。等等。非要素劳务的提供可以在国外,也可在国内(如旅游),其盈利性一般远大于要素劳务。但较为复杂,要求劳务输出国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较发达的第三产业。目前,发达国家是这种劳务的主要提供者。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很早就在一些国家开展劳务合作,派遣了许多劳务人员,但大多是援外性质,我国真正开展劳务输出还是在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后。目前,我国的劳务输出发展较快,但与世界其它国家相比,差距很大。我国劳务输出规模较小,而且层次不高。基本上还处于单纯赚取劳务费的水平。国际劳务合作。劳动力输出对我国经济发展的作用较大,主要表现在:
  
  1、增加我国的外汇收入;
  
  2、改善我国就业状况;
  
  3、带动商品出口;
  
  4、学习先进技术;
  
  5、增进我国与其他国家人民互相了解和友谊。
  
  所以,我们要重视劳务输出业;它不仅可以增加收入,而且可以通过互相学习、竞争。提高劳动力素质。并且,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国际劳务合作,以推动对外经济往来的发展。
  
  原来,劳务输出就是劳动力在各个地方流转的一种形式,可以分为国内劳务输出与国际劳动输出。具体包括的内容有技术服务、国际咨询、金融服务、运输服务等等。以上就是对劳务输出是什么意思的解答,如果你还想了解劳务输出的具体方式等内容,不妨咨询一下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非法储存爆炸物罪成立条件是什么?
      一、非法储存爆炸物罪成立条件是什么?所谓非法储存,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私自收藏或存积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既可以藏......


·刑事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是多久?
      一、刑事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是多久?民事案件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根据《民......


·一般案情轻的检察院会批捕吗
      一、一般案情轻的检察院会批捕吗?案情轻检察院也可能会批捕,批捕和案情轻重并无直接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


·偷窃的犯罪既遂分为哪些?
      偷窃的犯罪既遂分为哪些?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是盗窃行为的完成形态与未完成形态。确定盗窃罪既遂与未遂的依据,各国刑法理论说法各异,大致可分为以下几......


·一、婚前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前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在时效性方面,婚前的财物收入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可见,男......


·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待遇是怎样的一、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待遇是怎样的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和福利是由用工单位提供支付(或由劳务公司代付)。工资施行同工同......


·民法典默示的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典默示的规定是怎样的?在民法上,默示是一种意识表示,是与他人建立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种形式,也是民法自治原则的体现。为了保证各方当事人的合法......


·社会抚养费怎样计算
      社会抚养费怎样计算(一)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征收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但生育时已达到法定婚龄,并在被告知征收后3个月内......


·妨害对公司的管理秩序罪怎么判?
      一些企业为了获取利益采取各种违法措施,我国对其行为制订了相关规定,那么妨害对公司的管理秩序罪怎么判呢?公司的管理需要有一个严格的制度,采取弄......


·讨债技巧—关门捉贼催款兵法
      关门方能打狗,捉贼必须断其后路。催款中也可用此兵法,设置圈套,挖造陷阱,然后引其上钩,债务人把柄落入我手后,何愁他不会乖乖就范?  关门捉......


·离婚财产必须对半分吗?
      离婚财产必须对半分吗?并不一定对半分,对于构成离婚过错的,可以不分或者少分财产,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