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一审终审?一审终审是否可以再审?
一般情况下,我国对于诉讼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但是对于一些特殊的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制度。实践中,许多人对“什么是一审终审?一审终审是否可以再审?”这两个问题抱有疑虑,接下来就让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什么是一审终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以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1、选民资格案件;
2、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
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
二、一审终审是否可以再审?
(一)当事人提起再审申请的范围
1、民事案件: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
2、刑事案件: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提出申诉,但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3、行政案件: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提出申诉,但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二)当事人提起再审申请的期限
1、民事案件:
当事人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2、刑事案件:
应当自裁判生效之日起至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提出申诉。
3、行政案件:
当事人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效力的行政赔偿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在二年内申诉。
(三)当事人的申请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出申请再审:
1、原审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的;
2、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裁判的;
3、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4、原裁判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5、原裁判依据的主要事实被变更或撤销的;
6、同一法律事实或相同法律关系在实体处理上出现了两个以上互相矛盾生效判决的;
7、原裁判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且足以影响裁判公正的;
8、原裁判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
9、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
10、有证据证明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四)当事人再审申请经审查具有以下情形之一,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申请主体不合格的;
2、申请超过期限的;
3、裁判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4、本级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已经基于该申请人的申请驳回申诉或再审申请的,或已经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过的;
5、人民法院依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
6、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或驳回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
7、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或驳回不执行仲裁裁决申请的;
8、人民法院判决、调解解除婚姻关系和确定抚养关系的,但当事人就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除外。换句话说,您只可以就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如果涉及判决已经分割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进行审查;如涉及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你需要另行起诉,而不能在本案中一并处理。
9、人民法院作出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
10、依照有关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其他不能申诉或申请再审的。
综上所述,“一审终审是否可以再审?”这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只要满足了上述的一些条件,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类型的案件申请再审的期限是不同的,具体案件要具体分析。如果您对一审终审还有什么其他问题,可以通过网站进行在线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法人章指什么 和公章的区别
法人章指什么和公章的区别是什么在日常生活中,企业或公司都得有印章来代表企业的行为,否则您都不知道公布的信息是不是真的,签订合同时是否有效力。......
·妨害公务罪危险驾驶罪辩护词怎么写?
一、妨害公务罪危险驾驶罪辩护词怎么写?妨害公务罪危险驾驶罪辩护词审判长、合议庭、出庭公诉检察官:江苏某某律师事务所接受陈某家属的委托,并......
·哪些情况下不能够协议离婚
实践中,也不是所有的夫妻都是可以协议离婚的,毕竟此时需要满足法律中规定的离婚条件才行。同时在一些情况下也是不能够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那其......
·微博侵犯名誉权纠纷案怎么处理?
微博侵犯名誉权纠纷案怎么处理?一、微博侵犯名誉权纠纷案怎么处理?《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
·在我国国家非法集资是什么意思?
随着我国国家的制度完善,社会上的各大领域都有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其中便包括筹募资金合法合理的法律法规。那么,您知道非法集资是什么意思?按照相关文......
·集资诈骗罪量刑标准最新
在刑法修正案九当中,我国又取消了一批犯罪的死刑规定,其中就包括了集资诈骗犯罪。那现如今,要是行为人触犯了集资诈骗罪的话,具体法律中是如何对集......
·职务侵占一万多能缓刑吗
只要满足法定条件,即可以判处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
·哪些食品可以推定为不安全食品
哪些食品可以推定为不安全食品1、非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包括无照生产经营食品、入网食品经营者未进行实名登记等情形。未经政府许可即擅自生产经营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