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第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都不在了如何继承?法定继承有哪些规定?

财产问题一直是人们所关心的,特别是财产的继承。自从国家规定继承的要求之后,财产纠纷才逐渐减少,但是并不是不存在了。很多的财产继承因为不熟知法律问题还是无法解决,所以法律的普及尤为重要。如果第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都不在了如何继承?法定继承有哪些规定?我们将会就这两个问题为您解释,请仔细阅读。一、如果第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都不在了如何继承(1)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继承人全部在死者之前故去,那么就是没有合法序列继承人,这样情况下死者遗产有死者生前所属集体单位或国家所有。(2)如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继承人有人是在死者死亡之后过世,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办理代位继承或者或转继承手续。(3)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二、法定继承有哪些规定《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财产的继承一般会牵扯到很多问题,也有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情况,当第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都不在了时,这种情况也属少见,但是《民法典》中都会有明确的规定。当遇到相关问题时,您也可以参照我们提供的法定继承规定进行对比参照,从中找到符合自己的情况。如果有其他问题,可以在线咨询律师,我们都会为你尽心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去民政局离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一、去民政局离婚需要带什么材料?1、户口薄;2、居民身份证;3、《结婚证》;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


·惠州市工伤保险待遇程序包括什么?
      惠州市工伤保险待遇程序包括什么?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


·二手房收房应注意什么
      二手房收房应注意什么查看下水管道。如果前一任住户在使用中不留意的话,二手楼很容易出现下水管道漏水或者堵塞的问题,因此,买楼者需要重点查看下水......


·无抵押免担保贷款不还怎么样 在进行贷款的时候,无论是选择哪
      无抵押免担保贷款不还怎么样在进行贷款的时候,无论是选择哪种贷款方式,我们要注意,一定要进行及时还款,否则会产生严重的后果。那么,无抵押贷款......


·发生欠债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发生欠债纠纷应该怎么处理一、发生欠债纠纷应该怎么处理1、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2、通常......


·一、职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条件有哪些?
      一、职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条件有哪些1、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按照规定,在用人单位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劳动者可......


·告一个人重婚罪是在哪里告?
      一、告一个人重婚罪是在哪里告?重婚属于可公诉可自诉的案件;如果属于公诉案件,可以到当地公安局报案;如果属于自诉案件,可以直接到重婚配偶一方所在地......


·分包人附随义务有哪些?
      分包人附随义务有哪些?分包人指合同中从承包人处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一般指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施工或劳务作业方面承接工程的当事人。1、通知......


·辞退试用期的员工要什么条件
      作为用人单位享有辞退员工的权利,而这个权利在试用期或是转正之后都是可以行使额。但根据法律的规定,在不同的时期单位辞退员工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不同......


·一、租赁备案网签要缴税吗?
      一、租赁备案网签要缴税吗?要缴纳;租房网签备案后,就要交租房税了。租房备案一方面是为了规范租房市场的交易和安全;另一方面,因为租房的双方......


·医疗事故再次鉴定由哪些部门进行办理
      医疗事故再次鉴定由哪些部门进行办理1、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医疗事故争议的再次鉴定工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