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侵犯名誉权如何赔偿,如何捍卫自己的权益

侵犯名誉权如何赔偿,如何捍卫自己的权益名誉对于身处社会的我们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名誉受损会对个人造成巨大的伤害。但是很多人对于名誉权的维权不是很清楚。那么侵犯名誉权如何赔偿呢?怎么样的捍卫自己的权益?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这方面的知识,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形式主要包括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损害赔偿。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是对侵害他人名誉权造成的名誉利益损失的重要救济措施,通过判令侵权人采取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适当措施,可以使受害人所受名誉利益损害得到全部恢复或部分恢复。
  一、精神损害赔偿
  名誉侵权通常很难直接造成经济方面的损失,但会对受害人的精神造成很大的影响。在人云亦云,网络传播速度极快的年代,诽谤造成的影响无法预计。对于受害人名誉利益损害可以通过判令侵权人采取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适当措施予以救济,但当采取这些措施不足以完全恢复受害人的名誉时,就应当把名誉利益损害纳入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只有当侵害名誉权行为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才有权请求精神抚慰金赔偿。对于赔偿数额,应综合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获利的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予以确定。根据我国现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人名誉权受到侵害,不能要求精神抚慰金赔偿。
  二、财产损害赔偿
  名誉权是人身权利,一般不会有财产利益,但名誉权会直接影响权利人的财产获得,因此名誉受损也会造成财产损失。如公民因遭受名誉的毁损而丧失某种工作的机会,法人因名誉毁损而遭受财产的重大损失。财产损害既包括现有财产的损失,也包括可得利益的丧失,只要是侵害名誉权所引起的后果,侵权人就应当全部赔偿。并且受害人的恢复名誉而产生的费和支出,也属于财产损害的范围。
  三、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第101的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任何人不得用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他人的名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以上就是侵犯名誉权如何赔偿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在生活中如果遭遇了名誉权受损的事情,应该立即采取措施要求赔偿,如果您不知道自己是否遭受了名誉侵害或者有疑惑时,不妨咨询的在线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最大限度的保障您的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对于离婚一般抚养费是多少抚养费根据一方的经济收入
      对于离婚一般抚养费是多少抚养费根据一方的经济收入以及孩子居住地方的经济水平来考虑,一般为工资的20%-30%。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伤者有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伤者有吗交警已经对交通事故作出责任的鉴定,不管交通事故当事人签不签字,不影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效力。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


·复婚办理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复婚办理流程具体是怎样的1、提交申请当事人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复婚登记。申请时,递交单人2......


·双方同意,协议离婚
      双方同意,协议离婚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经常遇到的难题是:双方离开户口所在地......


·滥伐林木罪应该归谁管辖,又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对于滥伐林木我们都知道这是一种犯罪行为,但是关于滥伐林木罪应该归谁管辖我们并不是很清楚。由于滥伐林木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并不是很多,所以很多人也......


·人保车险快速理赔流程
      人保车险快速理赔流程人保车险快速理赔流程人保是国内历史最悠久、业务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大型国有财产保险公司。目前,只有不涉及对方车辆财产......


·哪些情况可能构成专利侵权
      哪些情况可能构成专利侵权一、哪些情况可能构成专利侵权1、生产性侵权生产性侵权包括两个方面:(1)是生产、制造别人的专利产品;(2)是使用别......


·拖欠工资的仲裁时效?
      会选择诉讼或仲裁。那么拖欠工资的仲裁期限是多长?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原则上为一年。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


·沈阳交通违章罚款如何交
      沈阳交通违章罚款如何交交通违章在生活中并不少见,闯红灯、逆向行驶都属于交通违章,交通违章可能会引发交通事故,对人的生命和财产有一定的威胁,......


·一、有醉驾出车祸谅解书是否还会判刑?
      一、有醉驾出车祸谅解书是否还会判刑?仍然是要被判刑的。根据《刑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处拘役,并处罚金。......


·传销量刑标准司法解释
      我们经常在生活中听到“传销”这个词,但是还是有很多人不懂传销到底是什么,甚至会误以为“推销”。其实一般真正的传销组织总是躲在特别隐蔽的地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