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摩托车酒后驾驶怎样处罚

摩托车酒后驾驶怎样处罚由于摩托车也是属于机动车一类的,因此要是驾驶者酒后驾驶摩托车上路的话,那么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属于严重的交通违章行为,如果达到醉驾标准的话,则就会涉嫌刑事犯罪。那么您知道摩托车酒后驾驶该怎样处罚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摩托车酒后驾驶怎样处罚摩托车与轿车同属于机动车,摩托车“酒驾”将与轿车“酒驾”一同适用于公安部的“四个一律”: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一律从重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要求,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12分,暂扣驾驶证半年,并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终身不得增驾A、B照;只要有酗酒和吸毒史记录的驾驶员,一律禁止驾驶学校校车。吹气检测不纳入醉驾鉴定。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查酒驾中的酒精监测仪器数据,仅是交警前期判断醉驾的方法,通过对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比对,作出具鉴定结论。二、摩托车交通事故怎么处理1、发生摩托车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填写包含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情形、赔偿责任人等的协议书或者文字记录,共同签名后立即撤离现场,协商赔偿数额和赔偿方式。当事人均办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可以根据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向保险公司索赔,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2、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2)驾驶人无有效驾驶证的;(3)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4)车辆不能自行移动的;(5)碰撞建筑、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列交通事故可以采用简易程序处理:(1)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不即行撤离现场或者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2)受伤人员认为伤情轻微,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但对赔偿有争议的。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4、当事人不撤离现场的,交通警察应当记录交通事故时间、地点、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由当事人签名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并根据当事人的过错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制作简易程序处理事故认定书。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要是酒后驾驶摩托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但如果是属于醉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话,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同时涉嫌构成了危险驾驶罪,还要受到刑事处罚。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第一次开庭多久出结果,什么时间做出判决?
      到了法院安排的开庭期限之后,自然就会依法开庭。但当事人往往都比较关心结果,至于第一次开庭多久出结果,结合我国法律中的规定,这个时间是无法确定......


·一、重婚罪起诉一方找不到怎么办?
      一、重婚罪起诉一方找不到怎么办?可以缺席审判,我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


·辞退员工哪些情况不用任何赔偿
      辞退员工不用赔偿的情况有几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在劳动者有以下......


·职业病诊断与工伤认定的规定是怎样的?
      职业病诊断与工伤认定的规定是怎样的?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按职业病预防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


·婚前全款买房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全款买房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1、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2、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


·高空坠物责任保险是什么
      高空坠物责任保险是什么高空坠物险是指因从高处掉下来的东西,对第三者造成了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将给予理赔的保险。在保险期间内,在被保......


·不管是怎样的
      不管是怎样的合同,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或者在形式上面不符合规定的内容,那么就有可能出现合同无效的情况。针对劳动合同而言......


·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在授予了专利权之后,可能会因为一些情形而导致专利被宣告无效。对于专利权人来讲,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形对其影响很大。那到......


·专利申请费用缴纳的期限
      专利申请费应当按规定的期限缴纳,没有在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没有按规定的费用足额缴纳的,视为没有缴纳:一、申请费、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申请人......


·刑法自首情节的规定有哪些
      有的刑事律师在进行辩护的时候选择的辩护方向可能是具有法定量刑情节,如自首、立功、坦白。这些情况下虽然也是要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但却可以从轻或......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减资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减资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公司法》对公司注册资本做了很大的改变,理论上讲一元钱也可以注册公司,但实践中并不是这样,但公司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