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司法解释
一、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司法解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主体要件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所谓国有公司、企业是指国有资本占主体的公司、企业,所谓董事,是由股东选举产生的,对内执行公司业务,对外代表公司的常设性执行机构的成员。所谓经理,是公司董事会聘任的主持日常管理工作的高级职员。
三、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客观要件
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即明知自己或为他人所经营的业务与自己所任职公司、企业经营的业务属于同类,出于非法谋取利益,仍决意进行经营。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四、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损害后果
有人认为行为人具有非法经营同类营业行为,是否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还要以对行为人所任职企业造成实际损害为条件。笔者认为对所任职企业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不是本罪的构成要件,因为根据罪刑法定原则,犯罪的构成要件只能由法律规定,而刑法对本罪的客观构成要件只规定了(1)利用职务便利;(2)经营同类营业;(3)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没有将实际损害规定为构成要件,如果任意添加构成要件,不仅违背罪刑法定原则,而且会导致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不应有的困难,放纵犯罪。本文主要介绍了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司法解释、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主体要件、客观要件以及损害后果,而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在平时大多都被人们所忽视,您在平时经营的时候要小心不要触犯了相关的法律,如果您对这一方面还需要法律上的援助的话请直接联系网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私募基金募集行为规范
私募基金募集行为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依据】为了规范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的募集行为,促进私募投资基金行业健康发展,保护投......
·犯罪预备的特点包括了什么
犯罪预备的特点包括了什么1、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包括两个方面:(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
·合同管理办法措施以及规定
合同管理办法措施以及规定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
·民事诉讼授权委托书应该怎么写?
民事诉讼授权委托书应该怎么写?在生活工作中,当我们碰到一些事情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时,一般情况下需要委托律师来帮助我们,这......
·取保满一年了退回补充侦查合法吗?
一、取保满一年了退回补充侦查合法吗?不合法,已经超过法定期限,可要求公安机关解除强制措施给出结论,无果可向检察机关申诉。因为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
·贵州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全文是什么
很多人特别希望能生男孩。但是我国长久以来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如果超生就会面临超生罚款,也就是缴纳社会抚养费。各地因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一样,社......
·生石灰购销合同样本是怎样的
生石灰购销合同样本是怎样的生石灰购销合同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
·买卖合同约定风险负担有效吗
一、买卖合同约定风险负担有效吗?只要双方自愿约定,并且该约定不违法法律强制性规定,约定有效。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负担”,指买卖合同生效后......
·我国的重婚第二段婚姻有效吗
一、我国的重婚第二段婚姻有效吗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重婚的婚姻是属于无效的婚姻,所以重婚罪第二阶段的婚姻是无效的,无效的婚姻会被撤销。......
·公司拖欠工资起诉程序是怎么样的?
公司拖欠工资起诉程序是怎么样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是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起诉的流程包括准备材料、写......
·如果怀孕6个月能要抚养费吗?
如果怀孕6个月能要抚养费吗?可以,首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解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