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股权处理要注意什么
1、应依法充分保护离婚股东配偶所享有的股权财产能够得到公允实现
在离婚案件中,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股权如何分割,应当根据公司的股权性质不同进行处理:在上市交易股权的股份有限公司中,由对股东资格没有限制,股东所持有的股权可以通过证券市场进行交易,在公开市场上可以得到公平的估价,使得股权可以方便地变换为货币,因而分割时相对容易处理。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的分割,由于股份所代表的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权利,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一定的人合性,股份流通受到一定的限制性,所以在夫妻财产分割中涉及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问题比较复杂。有人主张与股东离婚的配偶一方,可以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直接强制进入公司,成为公司的新股东。也有人主张股东离婚的配偶一方,应当在取得股东会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进入公司。以上主张皆建立在一个共同的前提之下,即与股东离婚的配偶一方可以在离婚时取得股权,取得股东身份资格。
2、股东配偶享有的应该是股权的价值利益
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取得的股权,股东配偶应当享有的是股权所体现的价值利益,不能够主张股权共有。这与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的意义、公司制度的设计以及民商事法律的基本法理都是相符合的。我国婚姻法规定了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兼而有之。法定财产制实行的是婚后所得共同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配偶所取得的财产常常是夫妻彼此支持的结果,实行夫妻共有是对在婚姻期间为家庭和孩子做出奉献的一方配偶提供了保护。股权作为家庭中的一种特殊财产,夫妻只能依照婚姻法的规定享有股权的价值利益,而不能分割股权本身而成为公司的股东。
3、夫妻财产在家庭中处于共有,但不能使非股东配偶一方取得公司股权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股份,作为一种财产收益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该股份的收益也属于家庭收入。若在此期间转让该股份,所得价金也自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股份的收益,应当是由股东本人向公司主张,股东的配偶不能依据公司股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共有人向公司主张股东权利。在有限责任公司里,股东个人的经营能力与公司的发展,具有极其紧密的联系。夫妻对股权的共有,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无需体现的,只有在夫妻婚姻关系破灭,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夫妻对于一方所持有的股权不能主张共同共有,在夫妻关系破灭时自然也不能对一方所持有的股权主张按份共有,从而在离婚时取得持有公司股权的股东地位。
4、从民商法律分析
夫妻财产共有制度规定的是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共有关系。共有作为物权法中的概念,原本属于所有权体系,其权利指向的应当是物。但是如知识产权、股权。基于夫妻财产共有的关系,由于知识产权与人身的紧密联系,夫妻财产共有的标的仅仅是知识产权所得收益,而非知识产权本身,对此您不存疑问。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所持的股权,一方面股东间相互的信赖利益外在表现为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即体现了股权是与股东人身密切不可分割的一种权利;故夫妻财产共有关系指向的也只能是股权的价值利益,而不能是股权本身。
5、对股东配偶离婚时的利益保护
首先,股东应负有向其配偶及法院提供关于公司经营状况和所持股份的真实情况的义务;其次,在股东不配合股权估价或不配合股权转让的情况下,股东配偶可以依据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离婚判决,向法院申请对股东配偶所持股份进行强制执行,执行方式按照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的股权进行强制执行即可;第三,股东配偶应当享有对股权价值评估方法的选择权。按照公允的方式进行评估后,以法律规定的转让方式进行转让或拍卖。在对夫妻股权做分割的时候,首先还是要区分该股权的性质,究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个人财产,然后才能做出相应的分割。而在分割的过错中可能需要当事人注意上述几方面的内容,这样才能避免纠纷的发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听证程序中的法定事项包括哪些?
听证程序中的法定事项包括哪些?一、听证程序的基本内容主要是什么?1、告知和通知告知是行政机关在作出决定前将决定的事实和法律理由依法定形式......
·十年刑期最多减刑几年?
如果罪犯被判十年有期徒刑的话,只能说明其所犯的罪刑其实还是比较重的。当然,在服刑期间,如果满足规定条件的话,那也是可以被减刑,这样实际服刑的......
·两车相撞对方要误工费必须赔吗?
两车相撞对方要误工费必须赔吗?两车相撞对方要误工费不一定是必须赔的。因为只有在人身损害侵权案件中才可以主张误工费,如果只是属于车损案件,没有......
·法院司法鉴定的步骤是怎样的?
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有时候会对一些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拿不准,这时法院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以判断证据的真实性。司法鉴定是比较严谨的活动......
·企业注册资本增资流程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在公司或者企业里面,为了能够更好的发展自己的公司,引起更多的资源,公司不得不对自己的注册资本增加,增加了资本才有资格扩大公司的财力......
·非法集资一般特征包括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某特定主体实施非法集资行为而受到受到侵害的现象是比较常见的,这也是由于被害者不了解非法集资一般特征包括哪些所造成的。在受害......
·起诉增加抚养费需要哪些证据
起诉增加抚养费需要哪些证据若要起诉变更抚养费,我们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相应证据主要是:(1)开销增大的相关证据,比如生活消费增加的相关证据票据或......
·刑事犯罪中止裁定方式是什么?
刑事犯罪中止裁定方式是什么?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民法典》婚后全款买房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婚后全款买房的规定是什么?如果在结婚购买的房屋,那么在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危害公共安全罪司法解释是怎样规定的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我国针对侵害不特定人群利益的违法行为而设置的法律。有些侵权行为并不仅仅是侵害了一个人的权利,而是侵害了多数人的利益,此时,就......
·贷款买房注意些什么
贷款买房注意些什么1、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