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协议管辖优先吗,协议管辖的条件有哪些

协议管辖优先吗,协议管辖的条件有哪些我国的管辖分为协议管辖、专属管辖、级别管辖,而协议管辖在生活中是最常用的,很多人对此就有一个疑问,协议管辖的效力优先于其他管辖吗?关于协议管辖优先这个问题,请看我们下文解答。一、协议管辖优先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发生纠纷时由哪个法院管辖;并且此种约定管辖优先于一般管辖。二、协议管辖必须满足的条件协议管辖,又称合意管辖或者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合意方式约定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协议管辖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案件,只限于合同案件,并且只限于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中的合同案件。(2)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范围,只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3)必须以书面合同的形式选择管辖,包括书面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是诉讼前双方当事人达成的管辖协议,口头协议无效。(4)当事人必须进行确定的、单一的选择。(5)协议管辖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上述就是我们对于协议管辖优先的解答,由上可知,只要协议管辖没有违背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协议管辖的效力就会优先于另外两种管辖。要是你还有不清楚的地方,不妨告知网站的专业律师,他们将为你答疑解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劳动合同法未签合同是否违法?
      劳动合同法未签合同是否违法?劳动合同法未签合同是违法的,《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


·提供伪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构成四要素是什么?
      提供伪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构成四要素是什么?一、提供伪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构成四要素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


·离婚时过错方财产怎么分割 一、离婚时过错方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时过错方财产怎么分割一、离婚时过错方财产怎么分割?离婚时过错方会少分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为了体现公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适用犯罪构成的概念和特征有哪些?
      适用犯罪构成的概念和特征有哪些?1、犯罪构成的概念犯罪构成,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


·打架被拘留后还需要赔偿吗
      打架拘留后还用赔偿,行政责任与民事赔偿当事人都是需要承担的。医疗费是指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主要包括:挂号费、检验费......


·无劳动合同双倍经济补偿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无劳动合同双倍经济补偿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1、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


·国有土地使用证撤销的流程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证撤销的流程是什么?一、国有土地使用证撤销流程1、拟订收回方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或县级人民政府的批准调整用地的文件,拟......


·一、根据法律规定疫情期间免房租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疫情期间免房租吗?根据法律规定疫情期间免房租,具体情况应当如下进行不同对待第一,如果疫情造成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比如临街经营商......


·疫情期间串门违法吗
      在疫情防控期间,市民不要聚众聚集,既是道德义务,也是法律义务,对于聚众集会等行为,属于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


·行政强制执行需要出示什么?
      行政强制执行需要出示什么?一、行政强制执行需要出示什么?行政强制执行需要出示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证明、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根据已经生效的行政......


·办理辞退的条件有哪些?
      第一,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