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劳动者报酬有几种,获取方式有哪些

劳动者为企业、单位辛勤工作,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能够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但是对于很多人来讲,他们并不是很清楚劳动者报酬有几种,获取方式有哪些。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者报酬有几种
  
  1、职工工资总额
  职工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计件工资、各种奖金、各种津贴、加班加点工资,副食食品价格补贴(不包括财政支付给职工的肉价补贴),以及其他工资构成。但不包括从城乡个体户得到的收入。
  2、职工保险和福利
  职工保险和福利——是职工在工资、奖金以外从单位直接得到的用于个人的保险、福利费。包括职工福利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以及从税后利润中开支的其他保险、福利费。农民货币收入——指农民出售农副产品的净收入及从事工业、建筑业、商业、服务业等生产活动的净收入。这部分收入中已经消除了中间产品的价值,也不包括上交地方财政各项税收及集体企业的提留。
  3、农民自产自用
  农民自产自用——主要是农民生产出来的最终产品中供消费部分的产出。城镇个体劳动者收入——指经工商行政管理单位批准开业领到执照的个体工业、运输业、建筑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等个体劳动者经营收入中扣除各项费用和税金后的净收入。
  二、劳动者报酬的获取方式
  1、劳动者报酬是指在核算期内,劳动者通过劳动直接从生产过程中得到的劳动收入,即以现金和实物形式表现的报酬。需要指出的是,劳动者报酬中包含着混合收人,即农民和个体经济中的劳动报酬和营业盈余。2、在国民经济核算中,劳动者报酬是指劳动者从事生产活动应该得到的全部报酬。包括货币形式的工薪收入、非货币形式的实物报酬以及生产单位为劳动者支付的社会福利缴款三部分。它有三种基本形式:一是货币,二是工资,三是收入。根据上文的介绍,对于劳动者报酬主要包括了三种,即职工工资总额、职工保险和福利以及农民自产自用。至于劳动者报酬获得的方式,我们也在上文中进行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导致他人轻伤一级判什么罪
      导致他人轻伤一级判什么罪1、过失致人轻伤如果行为人只是过失行为导致了他人轻伤的话,那么此时一般是不认为构成犯罪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过失致......


·故意伤害罪无罪辩护有哪种情形?
      故意伤害在我国的刑事案件中,算做一种比较严重的伤害他人身体,破坏社会秩序的案件。我国公安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时,都会对案件的证据予以严格看管。......


·公司辞退哺乳员工赔偿多少
      公司辞退哺乳员工赔偿多少待遇哺乳期的女工,用人单位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辞退职工,但可以按第三十九条规定解......


·一个人到了退休的年龄
      一个人到了退休的年龄,想要再就业一般是很难的了,而要是退休之后又犯事的人,因为服刑期间社保机构可以停发养老金,但是刑满释放之后还是需要继续生......


·合同违约金赔偿通知书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合同违约金赔偿通知书的法律依据有哪些依《合同法》第108条的规定,所谓预期违约,以称先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以明示或默示......


·婚外情怎么抓到算重婚罪?
      一、婚外情怎么抓到算重婚罪?婚外情是属于违反民法典中夫妻相互忠诚的违法行为,而重婚罪是属于犯罪的行为,如果只是婚外情没有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同居......


·比较汇编作品和合作作品的区别有哪些?
      比较汇编作品和合作作品的区别有哪些?合作作品的关键是作者都参与创作,而汇编作品的作者并没有参与创作,只是把作品汇集在一起,而且没有得到原作者......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效吗
      道路上如果遇到交通事故,一般有的时候交警会出具一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什么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个认定书作出有相关的法律期限么,关于道......


·婚姻终止包括了什么情形
      婚姻终止包括了什么情形一、婚姻终止包括了什么情形(1)婚姻因配偶死亡的法律事件而终止。①自然死亡,婚姻关系的主体之一已不复存在,必定引起夫......


·股东不认缴资金怎么办?
      股东不认缴资金怎么办?要求股东把资金补缴齐全;认缴的注册资金不到位,公司不可以注销,如果检查出来了,则会受来到一定的处罚。有以下情况的,需追......


·一、转租是否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
      一、转租是否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一般是不适用的,租户是否具有转租的权利,取决于租户与房东的具体约定。所谓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