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两口子如何打官司

两口子如何打官司
  
  在我国的民事诉讼中,离婚官司占了很大的比重。但是很多人对于诉讼离婚还没有很深入的认识,那么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两口子如何打官司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在现实生活中,两口子打官司的一般是由离婚引起的,离婚诉讼属于民事诉讼的范围,打官司的程序也是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来的,大致上分为起诉、审判、判决三个步骤。
  
  一、起诉
  
  起诉是指当事人就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的行为。即请求法院通过审判,使被告人承担某种法律上的责任和义务。起诉须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还须属于受诉法院管辖范围。
  
  1、案件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
  
  离婚诉讼的管辖是原告或者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特殊情况也可以特殊处理。
  
  2、原告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或是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人。
  
  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向法院起诉的,案件必须与原告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仝国权就属于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原告。
  
  3、有明确的被告。
  
  在诉讼离婚中,被告就是妻子或者丈夫。
  
  4、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打官司必须有具体明确的要求,法院才能进行审理判决。离婚官司的诉讼请求包括请求离婚、财产分割、债务承担以及子女抚养等等问题。
  
  5、需要向法院提的材料
  
  首先要写一份合格的起诉状,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明确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工作单位等)、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其次,要提供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二、审判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开庭审理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庭审准备
  
  庭审准备是人民法院在正式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而进行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的主要任务是,审判人员在法庭上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审查和核实各种证据,为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奠定基础。依照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民诉证据若干规定》,法庭调查主要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当事人陈述;二是出示证据和质证。
  
  (三)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合议庭的主持下,根据法庭调查阶段查明的事实和证据,阐明自己的观点和意见,相互进行言词辩驳的诉讼活动。法庭辩论是辩 论原则最生动和最集中的体现。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针对法庭调查阶段审核的事实和证据,围绕案件争执焦点,互相进行口头辩论,争取合议庭作出有利于自己的 裁判。同时,通过辩论,审判人员能够掌握案件的关键所在,有助于查清案件事实,分清是非责任。
  
  (四)案件评议这是开庭审理的最后阶段,是合议庭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照法律和政策,分清是非,明确责任,作出判决并宣告判决结果,从而解决当事人之间民事争议的阶段。
  
  三、判决
  
  宣告判决的内容包括: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判决的结果和理由、诉讼费用的负担、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法院。宣告判决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当庭宣判。即在合议庭评议后,由审判长宣布继续开庭并宣读裁判。宣判后,10日内向有关人员发送判决书。另一种是定期宣判。即不能当庭宣判的,另定日期宣判。定期宣判后,应立即发给判决书。
  
  无论是公开审理还是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告判决一律公开。宣告离婚判决时,应告知当事
  
  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人民法院判决书宣判、裁定书宣告或者调解书送达最后一名当事人的日期为结案时间。留置送达的,以裁判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日为结案时间;公告送达的,以 公告刊登之日为结案时间;邮寄送达的,以交邮日期为结案时间;通过有关单位转交送达的,以送达回证上当事人签收的日期为结案时间。如需委托宣判、送达的, 委托宣判、送达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审限届满前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送达受托人民法院。受托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书后7日内送达。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两口子打官司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任何的疑问,您可以来电咨询的在线律师,我们的律师将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详细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遗弃刚出生婴儿什么罪?
      遗弃刚出生婴儿什么罪?属于遗弃罪,根据我国《刑法》第261条之规定,犯遗弃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此,对于遗弃罪,行为人的行为及......


·劳动者在进入新公司的时候,都需要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一般来说
      劳动者在进入新公司的时候,都需要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一般来说劳动合同都是有一定的格式的,而且对于里面的内容,也是有一定的规定的,当然也不排除......


·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什么
      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什么一、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什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1、一方以欺诈、......


·旅游纠纷处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旅游纠纷处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对旅游纠纷的处理,作了以下四个方面的规定:一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受理旅游投诉......


·当事人申请执行后多久才执行?
      当事人申请执行后多久才执行?在债务纠纷案件中,法院作出判决后,被告就应该执行法院的判决,偿还债务。可是有时候,被告拒绝服从法院判决,这时债权......


·一、交通事故伤者出院后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伤者出院后赔偿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


·遗产继承诉讼要什么材料
      继承人之间发生继承纠纷诉至法院的,应向法院提供相应的材料。那遗产继承诉讼要什么材料呢?另外,继承纠纷的当事人须在收到法院举证通知书之日起三十......


·拖欠工资公司解散了应该怎么办?
      拖欠工资公司解散了应该怎么办?一、拖欠工资公司解散了应该怎么办?拖欠工资公司解散了应该向法院申请偿还,但是这种偿还的话,他是有一定的顺序的......


·逮捕以后可以取保候审吗
      一般不能,需要满足条件。逮捕之后正常情况下不能取保候审,因为逮捕的条件是嫌疑人有危害社会的可能,所以才予以逮捕,因为不适合取保或者监视居住的......


·继承人继承权丧失原因有哪些
      继承人继承权丧失原因有哪些(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


·退休后车祸有没有误工费用 一、退休后车祸有没有误工费用?
      退休后车祸有没有误工费用一、退休后车祸有没有误工费用?退休人员也是可以索要误工费的,退休人员只要具有劳动能力,又有稳定的工作收入,受到伤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