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是怎样的

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是怎样的一、投标保证金退还需要的手续流程1、确定中标单位后,经办部门填写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单,由经办部门经理(总监)、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2、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退还:经办部门将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交到财务部,投标单位携收据5日内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3、投标单位的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单位待合同签订后,携收据5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二、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六十三条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三、退房投标保证金中需要注意的事项1、退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保持一致2、因退款单位人为原因如笔误等,导致款项无法退回,要求重新办理退款的,先由退款单位以书面形式向中心说明情况,待银行退回款项后按一般退款手续和程序办理.3、交款单位名称与退款单位名称不一致的,由原交款单位提供名称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或由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书,核实无误后按一般退款手续和程序办理.4、其他特殊退款要求由投标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中心主任审批后办理。在办理投标保证金退房手续的时候,需要注意自己单位的名称需要与投标时所用的相同,如果变更了名称需要出具工商行政部门的书面证明材料和自己变更后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还需要注意在办理投标保证金就时需要写一个书面的申请。如果您对退还手续还有不了的地方可以来电咨询我们平台的线上律师,他们会为你答疑解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


·绝对控股权是多少比例?
      绝对控股权是多少比例?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某种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就可以达到绝对......


·代位权与撤销权的条件是什么?
      代位权与撤销权的条件是什么?一、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定义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有损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


·什么是正当防卫、具备哪些条件
      自身利益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此时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防卫,而这一般就是属于正当防卫的。当然,如果防卫手段超过必要限度的话,那就会演变为防卫......


·什么是自住商品房,需要怎样进行购买
      在我国的房屋市场中,我国的房屋类型比较多。主要是由于我国的房屋产权都各自不同,自住商品房是我国的一类福利性的房屋。下面我们就什么是自住商品房......


·一、法院判决离婚财产怎么分?
      一、法院判决离婚财产怎么分?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该在保护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不得损坏财产的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原则下进行处理。1、夫妻......


·公积金要从自己工资里扣吗?
      公积金要从自己工资里扣吗?住房公积金是从员工工资里扣一部分,单位为员工缴存一部分。可以申请不缴纳住房公积金。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


·疫情期间交通违章怎么办?
      疫情期间交通违章怎么办?如何办理交管业务?一、疫情期间如何办理交管业务?(1)车驾管业务。可登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应用平台或者使用交管1212......


·夫妻房屋继承协议该怎么写?
      夫妻房屋继承协议该怎么写?夫妻房屋继承协议该怎么写?男方:姓名,性别,年龄,文化、民族、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女方:姓名,性别,年......


·对于员工逮捕羁押期间薪酬是怎样的
      一、对于员工逮捕羁押期间薪酬是怎样的员工逮捕羁押期间薪酬待遇是停发工资。犯罪嫌疑人未被劳动教养或治安拘留,原单位也未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由原......


·一、店铺无偿转租合同是否合法?
      一、店铺无偿转租合同是否合法?店铺无偿转租合同是合法的。(一)商铺产权归属问题在接手商铺时,由于房屋产权的归属不同,其法律效果也是有差异的。若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