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什么
一、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什么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
2、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双方因感情不得分居满两年的。
(4)、一方被宣告失踪的。
(5)、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6)、双方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7)、一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的,久治不愈的。
(8)、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9)、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10)、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二、法院不准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一)凡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又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经调解和好无效,可以判决不准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二)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而起诉离婚,经调解和好无效,均判决不准离婚。
(三)一方因有外遇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判决不准离婚。
(四)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六条)。
(五)如果是现役军人一方向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或者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离婚纠纷,则应按一般规定处理。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法院判决夫妻离婚的标准,通常是要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此时才能做出离婚判决。同时在一些情况下,法院是不予判决离婚的,具体内容您可以从上文中进行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在哪办收养证?
在哪办收养证?收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不同的情况,办理收养登记的地点也不同:1、办理收养登记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租赁房屋交接手续要注意哪些问题
众所周知,在与房东达成协议之后,租客在搬进去之前,房客需要和房东办理房屋交接的,那么租赁房屋交接手续要注意哪些问题?在与房东签订合同时又要注意......
·质押背书是什么?
质押背书是什么意思?一、质押背书这是指持票人以票据权利设定质权为目的而在票据上作成的背书。背书人是原持票人,也是出质人,被背书人则是质权人。......
·协议离婚后怎么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一直以来是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的一个重要的存在争议的问题,还有一些人在已经进行协议离婚之后,还想要回小孩的抚养权,这时......
·仙游盖尾征地受保障的农民年龄如何划分?
仙游盖尾征地受保障的农民年龄如何划分?一、仙游盖尾征地农民年龄如何划分?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为时点,将被征地农民划分为下列三个年龄段......
·深圳违法停车罚款多少
深圳违法停车罚款多少一、深圳市违章停车罚多少为进一步加强道路停车秩序管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条、第五十......
·追讨欠款的诉讼时效有多久
在一项债务已过诉讼时效时,如果债务人没有自愿偿还该笔债务,债权人将很难追回债款。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出现,就需要债权人了解追讨欠款的诉讼时效有......
·在单位单方面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
在单位单方面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果是合法的,那么自然不需要向劳动者做出赔偿。最害怕的就是此时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就要按照法律中......
·特殊累犯不包括什么人?
刑事案件的量刑标准有很多,犯罪后果、主观恶性以及犯罪手段等等,另外还要考虑是不是累犯。累犯分为一般和特殊两种情形。但是很多人对于特殊累犯的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