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商业银行破产的条件有哪些

商业银行破产的条件有哪些?很多人都认为商业银行是不会破产的,把钱存在银行是最保险的,其实不然,当商业银行出现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流动性风险、资本风险以及管理风险时,它很有可能就会面临破产,那商业银行破产的条件有哪些?就将为您解答!??  商业银行破产的条件:目前,比较一致的意见,认为金融机构破产条件应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资不抵债”不适用于金融机构,主要是商业银行破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当然构成进人破产程序的法定条件,此无异议。但是,一味排除资产标准并非可取。当由于种种原因,债权人无法获得银行经营信息,或者不能及时履行权利等情形下,商业银行已经发生严重的流动性风险,此时如果处置及时或许不至于累及过众,如果放任,则可能引发更大的危机。这时,需要法定资产负债标准作为破产条件,而能够依据该条件对商业银行提起破产申请的正是前述的银行业监管当局。确定何种资产负债标准作为破产条件并非易事。一般商业银行资产负债出现问题:1、超额准备金急剧下降,储备资产下降。2、资产流动性下降,出现流动性缺口,核心存款与总资产比例下降,贷款总额与核心资产比例上升,易变负债与总资产比例上升。3、资产质量恶化,不良贷款膨胀,资金大量沉淀出现亏损或虚盈实亏。4、资产负债期限和结构严重失衡,风险集中度提高。5、资本充足率持续下降。然而,这些标准是定性评价,是描述性标准,如以此为法定标准,必然导致监管当局自由裁量权过大,权力被滥用。因此,确定破产的资产标准需要数个量化性标准,该标准应当对商业银行具有普适性。本文以为,在数个量化标准中流动性指标、资本充足率指标、贷款集中度指标是三个核心指标。各指标的数量标准应当借鉴证券市场上市条件数量指标的形成过程,及时调整和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当然商业银行也不是说破产就破产,因为它的存亡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所以综上所述,它的破产条件也是相当严格的。如果您对此问题还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的在线律师,让我们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帮助您争取更多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法律规定招摇撞骗啥意思?
      法律规定招摇撞骗啥意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招摇撞骗罪是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


·遗赠扶养协议中房产过户的日期规定是什么?
      遗赠扶养协议中房产过户的日期规定是什么?遗赠扶养协议中房产过户的日期规定是经当局具体房产局过户的日期为准。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


·反洗钱和非法集资的具体概念是什么
      在市场当中的经济犯罪类型当中是包括洗钱跟非法集资的,可恰巧是这两种新颖的罪名都是很多普通老百姓特别陌生的,尤其是很多人对于所谓的洗钱更是摸不......


·民事诉讼可以到被告工作地起诉吗?
      民事诉讼可以到被告工作地起诉吗?一、民事诉讼可以到被告工作地起诉吗?民事诉讼一般都是原告就被告原则,要么是在被告的户籍地法院起诉要么是在被......


·河南省2023征地补偿标准是哪些?
      河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哪些?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


·什么是承包
      什么是承包“承包”准确的说应是“承包经营管理”,是指企业与承包者间订立承包经营合同,将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全部或部分在一定期限内交给承包者,......


·刑法单位犯罪处罚有哪些情况
      刑法单位犯罪处罚有哪些情况一、刑法单位犯罪处罚有哪些情况(一)单位犯罪的两罚制刑法对单位犯罪在绝大部分情况下采取两罚制。在两罚制中,对单......


·公司法公司债券条款都有哪些?
      公司法公司债券条款都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章公司债券第一百五十四条本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


·在疫情期间酒店拒绝客户入住的行为违法吗?
      在疫情期间酒店拒绝客户入住的行为违法吗?并不违法,因疫情原因被管控的酒店是可以拒绝入住的。根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命令和通知,酒......


·一、不知情的债务离婚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一、不知情的债务离婚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如果不是用于共同生活中,应属于其个人债务。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举债务问题1〉以双方共同名义出具借据,或......


·职务侵占罪与诈骗罪区别有哪些
      职务侵占罪与诈骗罪区别有哪些不得不说《刑法》中规定的有部分罪名其实存在一定的相似之处,就比如其中的职务侵占罪和诈骗罪,这二者都是属于侵犯公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