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打官司诉讼书怎样写?

打官司诉讼书怎样写?众所周知,在向法院起诉,也就是打官司的时候需要提交一份诉状,那么又有多少人知道打官司诉讼书怎样写呢?其实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民事起诉状。下面,我们带来民事起诉状具体格式要求,帮助你进行了解。首部:1、注明文书名称,在首页正上方标明民事起诉状。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是公民的,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当事人不具有民事诉讼行为能力,应写明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并写明其与当事人的关系;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电话、企业性质、工商登记核准号、经营范围和方式、开户银行及帐号等项内容。当事人应分原告、被告、第三人依次写明,如果有数个原告、被告、第三人,则依据他们在案件中的地位和作用,分别依次排列。当事人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应在各自委托人后写明其姓名及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或其职业。制作起诉书首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被告的基本情况原则上应与原告基本情况所列事项一样。但由于案件具体情况不同,原告并不一定都能清楚地知悉被告的情况,因而允许原告知道多少写多少。2、关于住址和地址的确定。公民的住址一般指户籍所在地的地址,如其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可写经常居住地的地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地址则指其住所地,即主要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地址。正文:正文包括诉讼请求、依据的事实、理由及有关证据材料。1、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是民事纠纷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向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具体权利,在起诉状中则表现为原告请求法院审理的具体事项。诉讼请求的提出应当明确、合法、具体,应根据事实和法律,慎重、周密地提出请求,切忌含糊、笼统,更不可无视事实和法律提出无理或非法的要求。2、事实和理由:这是民事起诉状的核心部分,是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当事人之间权益纠纷和争议的重要依据。首先,应针对诉讼请求,全面、客观、详细地阐明当事人双方争议的事实或被告侵权的事实。主要写清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双方纠纷的发生和发展情况,当事人之间争执的主要焦点和双方对民事权益争执的具体内容,与案件有直接关联的客观情况和实质性分歧意见。然后,依据事实,分析出双方纠纷的性质,被告所应承担的责任;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阐明理由,分清是非责任,以论证其诉讼请求的合情、合理、合法。阐明事实和理由时,应注意:第一,事实、理由的陈述要与诉讼要求一致,不能相互矛盾,也不可脱离诉讼请求无目的地讲事实;第二,事实的叙述应具体、清晰、层次分明、祥略得当,交待清楚与争议有关的关键情节,以便使法院迅速了解双方争议焦点所在,明确调查、审理的重点;第四,阐明理由时,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针对所述事实阐明理由,并以法律规定为依据,证明其诉讼请求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从事实和法律上有力地支持其诉讼请求,切不可胡编乱造,强词夺理;第五,案情简单的,事实和理由可以合写,边叙述事实边阐述理由。3、证据:写明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能够证明案情的证据的名称、件数或证据线索,并写明证据来源。有证人的,则应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址。尾部: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2、原告签名,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应加盖公章。如果起诉状是委托律师代书,则在起诉日期下写明代书律师姓名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3、附项:应附上本起诉状副本,副本份数应按被告(包括第三人)的人数提交。随起诉状一起提交证据的,列明证据名称、数量。4、起诉日期。民事起诉状,是民事原告为维护自身的民事权益,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依据事实和法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裁判的诉讼文书。民事案件主要包括如下三大类:一是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二是财产权益纠纷案件;三是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民事起诉状的内容主要分为了首部、正文以及尾部,每一部分的内容要求,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介绍。有需要的朋友可以适当进行参考。如果您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知识,可以通过法律咨询平台咨询这方面的律师,的专业律师会帮助您解决相关问题,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认定构成赌博罪怎么处罚
      一、认定构成赌博罪怎么处罚赌博不一定构成犯罪。一般给予行政处罚。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


·绑架绑错人怎么定性
      绑错人还是构成绑架罪。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所以,绑架对象错了并不影响定罪量刑,还是......


·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
      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1、饮酒驾车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计算,......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股东通知的内容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股东通知的内容有哪些?将有关会议的议题、召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人员及联系方式说明即可,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公司法》第四十一条......


·欠款金额达到多少才可以起诉?
      多少都可以。欠款的民事纠纷,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对欠款数额法律上没有最低额限制,理论上讲,欠一元钱也可以到法院起诉。欠款数额如果比较小,是否值......


·工伤不认定部分如何赔付
      工伤不认定部分如何赔付当事人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第2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


·聚众淫乱罪三人算不算
      一、聚众淫乱罪三人算不算从定义上看,聚众淫乱罪指三人以上(包括三人)进行淫乱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


·结婚7年离婚还要归彩礼钱吗?
      一、结婚7年离婚还要归彩礼钱吗?一般不需要,但没有结婚证是可以要回彩礼的,彩礼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


·监护人想必大家都有了解
      监护人想必您都有了解,我们您对于监护人的了解一般都会停留在未成年人还有生活没有自理能力的人身上面。其实在工作当中对工作的进程也是有监护人的存......


·醉驾试图逃跑怎么处罚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
      醉驾试图逃跑怎么处罚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形成从重处罚情节。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


·在醉驾案件当中
      在醉驾案件当中,对于醉驾的判处来说,最直接的标准就是驾驶员的酒精含量。根据驾驶员的酒精含量接测结果,交警部门会对其进行相对应标准的处罚。那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