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征地补偿费的构成包括哪些?

征地补偿费的构成包括哪些?
  
  说到征地补偿费的构成,其实就是指在对土地进行征收后,对相关人员作出的具体补偿费用有哪几项。对于被征地的人来讲,了解这方面的内容,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利益,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您征地补偿费的构成包括哪些。
  
  一、征地补偿费的构成包括哪些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二、征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三、征地补偿费如何管理?
  
  现实中很多征用土地的行为的程序虽然合法,但是在支付、管理征地补偿费的时候有履行瑕疵。
  
  我国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土地征用批准后三个月内,将征地补偿费用支付给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在完成了支付之后,补偿费用管理又成了问题,征地补偿费如何管理?对于补偿费用的管理要分类讨论:
  
  1、土地补偿费
  
  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管理,主要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可视土地使用者或者土地承包者对土地的投入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2、安置补助费
  
  谁负责安置,谁管理、使用,不安置的支付给个人。
  
  3、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谁拆迁或迁建的,支付给谁;自行拆迁的,支付给附着物的所有者;林木、果树补偿给所有者。
  
  4、青苗补偿费
  
  青苗的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禁止侵占、挪用被征地单位征地补偿费和其他有关费用。
  
  5、对征用承包户的土地补偿
  
  征用农业承包户的土地,承包期限在10年以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可以将土地补偿费的80%支付给土地承包经营者。
  
  根据上文的介绍,相信您都已经知道征地补偿费当中主要包括哪几项了吧,有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以及安置补助费。不同的补偿项目,规定的补偿标准不同,具体内容您不妨在上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宣告婚姻无效一审终审吗?
      宣告婚姻无效一审终审吗?我国法律关于婚姻效力的判决采取一审终审制,具体理由如下: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人民法院审......


·一、代通知金不满半年怎么算?
      一、代通知金不满半年怎么算?《实施条例》规定“代通金”的支付标准,应当以上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但只以单月的工资为准,可能过高或过低,既有可能......


·公司无偿使用合同的效力怎么确定?
      公司无偿使用合同的效力怎么确定?确定方式: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无偿使用的合同如果符合合同生效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的,合同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做了工伤鉴定后多长时间拿到赔偿
      在日常的工作中难免会遇到一些磕磕碰碰,如果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了伤,在向公司申请赔偿之前需要先做工伤鉴定来确定工伤受伤的等级,根据相应等级了解具......


·天然气管道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天然气管道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的现象在当前社会非常常见,为了保证城镇的发展总是会需要土地来更替使用,征用的土地拥有人是可以得到相关补偿的,......


·有关域名侵权的法规有哪些
      有关域名侵权的法规有哪些?信息化的时代使得网络已经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域名是计算机专业的一个术语,根据域名可以辨别一组服务器的地址。在商......


·门诊能否中断诉讼时效?
      一、门诊能否中断诉讼时效?一般门诊是不能中断诉讼时效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


·公司控股股东欠债公司运营有影响吗?
      公司控股股东欠债公司运营有影响吗?一、公司控股股东欠债公司运营有影响吗?大股东的股权被冻结限制的是股东的个人权益,公司的经营一般不会受到......


·公证的遗嘱可以撤销变更吗
      公证的遗嘱可以撤销变更吗公证的遗嘱也是可以撤销变更的。但是公证遗嘱不得被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撤销或变更,但经过一定的法定程序仍可以撤销......


·一、对于交通事故赔偿会过期吗?
      一、对于交通事故赔偿会过期吗?交通事故赔偿如果不及时处理是会过期的;车祸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诉讼时效为一年。但是如果在一年内,你向对方主张......


·对遗产房动迁怎样分配?
      一、遗产房动迁怎样分配?1、老人的遗产(拆迁房),有遗嘱的以老人的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老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如果还健在的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