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外国收养人提交的申请材料

外国收养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1、跨国收养申请书;2、出生证明;3、婚姻状况证明;4、职业、经济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5、身体健康检查证明;6、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7、收养人所在国主管机关同意其跨国收养子女的证明;8、家庭情况报告,包括收养人的身份、收养的合格性和适当性、家庭状况和病史、收养动机以及适合于照顾儿童的特点等。

  

  依据指引: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5月25日民政部令第15号发布)
  第四条 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通过所在国政府或者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以下简称外国收养组织)向中国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以下简称中国收养组织)转交收养申请并提交收养人的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前款规定的收养人的收养申请、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是指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或者领馆认证的下列文件:



  

(一)跨国收养申请书;

  

(二)出生证明;

  

(三)婚姻状况证明;

  

(四)职业、经济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

  

(五)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六)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

  

(七)收养人所在国主管机关同意其跨国收养子女的证明;

  

(八)家庭情况报告,包括收养人的身份、收养的合格性和适当性、家庭状况和病史、收养动机以及适合于照顾儿童的特点等。

  

在华工作或者学习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提交前款规定的除身体健康检查证明以外的文件,并应当提交在华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职业、经济收入或者财产状况证明,有无受过刑事处罚证明以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司规避非法集资风险措施有哪些?
      现在很多小公司都面临资金紧张的困难,尤其是刚成立的公司。于是,除了银行贷款外,公司运用各种手段集资。这里需要注意,公司融资有严格的要求,如果......


·知识产权上诉案件的特殊管辖规定是怎样的?
      知识产权上诉案件的特殊管辖规定是怎样的?一、知识产权上诉案件的特殊管辖规定是怎样的?知识产权上诉案件的特殊管辖规定第一审案件由基层或中级法......


·干了活不发钱也没签合同怎么办
      干了活不发钱也没签合同怎么办?1、和老板协商解决;2、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3、申请劳动仲裁4、对仲裁结果不服得,可以向法......


·一般而言,现房销售的商品房面积误差的问题比较少,买受人可以现
      一般而言,现房销售的商品房面积误差的问题比较少,买受人可以现场勘查,做到心中有数。但是期房建成后的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的暂测面积时有误差,很多......


·需要由交警根据现场进行责任划分
      需要由交警根据现场进行责任划分。由交警勘察完现场后、询问各方当事人及证人情况后,依法划定责任,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认定书不服的可自......


·帮人装修受伤算不算工伤?
      帮人装修受伤算不算工伤?一、帮人装修受伤算不算工伤?不算工作,帮助他人受伤的,由所帮助的人赔偿损失。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


·离婚婚前公司法人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婚前公司法人财产怎么分割?离婚婚前公司法人,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分割,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入,......


·什么是票据?
      票据是完全有价证券,它是以票据上所显示的内容来证明权利人及其权利内容和债务人及其债务内容的。为使票据具有流通性,法律赋予票据取得的无因性,即......


·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的手续怎么办理?
      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的手续怎么办理?政府在进行城市规划的时候,会对区域内的土地用途进行划分,具体可以分为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等。一些企......


·甘肃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
      甘肃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我国经济发展迅速,近几年在大量的修建国道、高铁、机场等方面征用了大量的农村用地以及其他用地,虽然是为了国家的发展但......


·离婚后探视权可以由孩子决定吗?
      离婚后探视权可以由孩子决定吗不可以。婚姻法关于探视权的规定:婚姻法第38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