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试用期解除合同,哪些情况可以要求赔偿

相比于转正,法律对劳动者在试用期的权益保护的就要少一些,但对于解除劳动合同上面,法律也是作出了严格规定的。通常情况下单位要是在试用期解除合同的话,有可能涉及到赔偿的问题。那么试用期解除合同赔偿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试用期解除合同,哪些情况可以要求赔偿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七)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八)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可以试用期提前3日通知可解除劳动合同
  
  (一)一般情况,用人单位不能要求违约金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期满之日既可自离。
  (二)除非劳动者有以下情形
  用人单位可要求违约金赔偿
  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劳动者违反保密协议或竞业限制义务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说得简单点,在试用期内单位要想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则也是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形,否则的话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相关规定就要支付劳动者一定的赔偿金。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女儿去世后的财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女儿去世后的财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子女去世,涉及的遗产分配往往会牵涉到三方,配偶、子女、父母。此时就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处理:1、确定子女的遗产......


·一、店面房租拖欠多久算违约?
      一、店面房租拖欠多久算违约?房租拖欠超过规定限期就属于违约,出租人是违约在先。房东在租房合同未到期要求提前解约应及时通知出租人,如果因为第三方......


·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人数的多少
      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人数的多少一、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人数的规定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构成特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


·离婚协议约定不付抚养费有效吗
      一、离婚协议约定不付抚养费有效吗只要双方自愿协商一致即有效。此外,我国《婚姻法》第37条也明确规定,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


·被网络诈骗四万元
      网络诈骗四万元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还可能会被处罚金。诈骗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况,四万元已经达到立案标准,可以处三年以......


·发生工伤认定争议怎么办
      虽说工伤认定中的争议往往都是围绕认定结果产生的,但实践中也有可能出现其他争议的情况。对于当事人来讲如果产生了争议的话,那肯定就会对自己不利。......


·合同到期单位辞退要怎么赔偿?
      合同到期单位辞退要怎么赔偿?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


·如何进行商号权的转让?
      一、如何进行商号权的转让?我国法律对商号权未有明确规定,但《民法总则》中对企业名称权的保护有具体规定。商号权具有人身权属性,与特定的商......


·信用卡逾期是否影响车贷 一、信用卡逾期是否影响车贷 目前
      信用卡逾期是否影响车贷一、信用卡逾期是否影响车贷目前在办理车贷上,银行看重个人收入和工作年限,更看重个人的信用情况。无论是否恶意欠款,都......


·执行标的怎么只有诉讼费?
      执行标的怎么只有诉讼费?执行标的只有诉讼费的原因是在于执行是属于案件已经生效之后,要求法院来进行强制执行的,之前的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已经在案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