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打官司诉讼费谁出

打官司诉讼费谁出打官司诉讼费谁出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后,一般由提起诉讼的原告预交案件受理费,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通知的次日起7日内预交。被告提出反诉的,由反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反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出上诉的,由上诉的双方当事人分别预交。当事人预交案件受理费确有困难的,可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当事人在预交期内未预交受理费、上诉费,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诉处理。诉讼费用具体由谁负担,要待案件审理结束后,根据审理情况决定:①一般情况下,诉讼费应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负担。②原告、被告各有胜败时,诉讼费由人民法院决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分担,原则上是按胜诉、败诉的比例分担。③败诉的一方是多人共同诉讼时,诉讼费用可由法院按他们的人数和各自与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大小,确定各自负担多少,其如有专为自己利益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应由该当事人负担。④撤诉的案件,诉讼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⑤由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⑥第一审和第二审全部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二审调解结案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由第二审法院决定。⑦离婚案件的诉讼费负担,不能简单地按胜诉、败诉确定费用负担,而要由人民法院根据案情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决定负担办法。⑧如原告胜诉,预交的案件受理费,由法院责成被告负责偿付。⑨作为当事人的公民,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减、免交,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看完上文后,我们知道在不同的情况下,承担诉讼费的主体不同,但一般情况下都是由败诉的一方承担的,不过如果当事人撤诉的话,那么诉讼费就由原告承担,但是可以减半收取。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司法人资格要求是什么?
      公司法人资格要求是什么?众所周知,对于一个公司而言,公司法人是一个极其重要的职位,相对应的对于公司法人的担任要求也是有一定规定的。公司法人在......


·对于意定监护如何办理的?
      对于意定监护如何办理的?一、对于意定监护如何办理的?当被监护人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之后,协议将正式生效,监护人可以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


·感情破裂分居两年现在联系不到她本人怎么办离婚?
      感情破裂分居两年现在联系不到她本人怎么办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


·刑诉法54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刑诉法54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是多久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是多久建筑工程的要求是非常的严格的,所有的建筑工程在施工之前必须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没有许可证就擅自施工的可能就......


·关于自诉案件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关于自诉案件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


·(一)、《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4条
      (一)、《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4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管理和经营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根据《合同法》第51条,“......


·故意犯罪中的犯罪形态有哪些?
      在犯罪中涉及到故意犯罪和无意犯罪。也就是说有的人是经过策划的有意的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有些人是在无心的情况下对他人造成伤害。所以在法律中是怎么......


·撞死人赔偿多少万50岁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每年都不一样,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开发商逾期交房怎么维权
      开发商逾期交房怎么维权1、购房者申请解除合同当遇到了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时候,可以申请解除合同。但是有以下规定需要注意:a、如果想要解除合......


·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是多久?
      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是多久?一、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是多久?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是按照《行政诉讼法》第六章的规定,原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