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出国人员婚姻登记管理办法

民政部、外交部关于发布《出国人员婚姻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驻外使、领馆:
   为加强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管理,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发布《出国人员婚姻登记管理办法》。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出国人员婚姻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管理,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出国人员系指依法出境,在国外合法居留6个月以上未定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第三条 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和我驻外使、领馆。
   第四条 出国人员中的现役军人、公安人员、武装警察、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国家重要机密的人员不得在我驻外使、领馆和居住国办理婚姻登记。
   第五条 出国人员婚姻登记应符合国家有关婚姻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 出国人员在我国境内办理结婚登记,男女双方须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出国前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出国人员在境外办理结婚登记,男女双方须共同到我驻外使、领馆提出申请。出国人员居住国不承认外国使、领馆办理的结婚登记的,可回国内办理;在居住国办理的结婚登记,符合我国《婚姻法》基本原则和有关结婚的实质要件的,予以承认。
   第七条 出国人员同居住在国内的中国公民、以及出国人员之间办理结婚登记须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甲、居住在国内的中国公民
   (一)身份证和户口证明;
   (二)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乙、出国人员
   (一)护照;
   (二)所在单位(国内县级以上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我驻外使、领馆出具或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居住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持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且出国前已达法定婚龄的,还须提供出国前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出国前的婚姻状况证明。在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的,须提供国内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公证。婚姻状况公证的有效期为六个月。居住在国内的中国公民同出国人员在国内登记结婚的还须出具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离过婚的,须提供有效的离婚证件。丧偶者,须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第八条 已办理出国护照、签证并已注销户口尚未出国的人员,应持护照和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注销户口前的户籍所在地或对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九条 出国六个月以上,现已回国的人员,应按本办法第七条的有关规定提供本人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回国一年以上,确实无法取得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的,须提供经现住所地公证机关公证的未婚或者未再婚保证书。
   第十条 申请复婚的,按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第十一条 一方为出国人员,一方在国内,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双方须共同到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出国人员出国前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须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甲、居住在国内的中国公民
   (一)身份证和户口证明;
   (二)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三)离婚协议书;
   (四)结婚证。
   乙、出国人员
   (一)护照;
   (二)离婚协议书;
   (三)结婚证。当事人双方有争议的,可以向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且在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的结婚登记,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双方须共同到原结婚登记的我驻外使、领馆申请离婚登记。居住国不承认外国使、领馆办理的离婚登记并允许当事人在该国离婚的,可以在居住国办理离婚或回国内办理离婚。
   双方有争议的,可以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申请结婚当事人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按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民政部负责解释。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故意伤害罪轻伤怎么判
      造成轻伤害的: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二、轻伤偏轻的:1、基准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致被害人轻伤偏轻的,可以在1至3个量......


·在农村什么算违建行为?
      在农村什么算违建行为?农村违建行为,一般是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农用地或者农村建设用地上进行建设,擅自动工兴建的......


·我国刑法对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量刑规定是啥?
      我国刑法对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量刑规定是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四条规定: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致使国家......


·龙泉市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规定?
      龙泉市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规定?近日来,龙泉市新建铁路,对铁路建造的规划土地中,会对房屋或者土地用于其他用途的建设进行拆迁以及征收。龙泉......


·债务人诉讼期间离婚债务怎么处理?
      债务人诉讼期间离婚债务怎么处理?1、债务人诉讼期间离婚是可以的,此时若是债权人确定债务属于共同财产的,那么可以提出先让那个夫妻双方偿还了债务再......


·男女申请结婚须要准备那些证件
      我们发现有的男女申请结婚登记,虽然双方都符合了规定的结婚条件,但在实际办理的过程中被工作人员告知提供的证件材料有问题、不齐全,从而导致无法领......


·哪些人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哪些人可以适用取保候审一、哪些人可以适用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指公、检、法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


·一、交通事故赔偿是受害者自己定的么?
      一、交通事故赔偿是受害者自己定的么?交通事故赔偿显然不是受害者自己定的,应当由保险公司根据实际而定,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


·法律怎样处理家庭暴力?
      法律怎样处理家庭暴力?法律怎样处理家庭暴力?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


·工伤职工要如何申请工伤鉴定
      工伤职工要如何申请工伤鉴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期限可延长至3......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50年是什么性质的?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50年是什么性质的商品房土地使用权50年一般应当是商业性质的公寓房,土地使用性质为综合用地。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