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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律师函怎么写

解除合同律师函怎么写
  
  众所周知,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如果一方违约满足了解除合同的条件时,另一方是可以解除合同的,这个时候,解除合同的一方往往会请律师发一封律师函给对方,告知其准备解除合同。下面,我们为您带来了一篇解除合同律师函范本,供您阅读。
  
  
  一、解除合同律师函怎么写
  
  下面是以解除合同律师函范本,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解除合同律师函
  
  致:__
  
  __律师事务所接受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公司)的全权委托,现致函予您:
  
  鉴于您同__公司于 年 月 日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您购买了__,根据《合同》第11条的规定,“买受人逾期超过60天不办理入住手续,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总房款的5%收取违约金并扣除该房产的相关债务及费用。”
  
  __ 公司已向您发出办理房屋入住手续书面通知,现您已逾期超过60天,未办理入住手续,依据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563条的规定,特此函告:__公司同您的《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__公司将按总房款的5%收取违约金并扣除该房产的相关债务及费用,所付房款如不足扣除,__公司将保留向您追索相应款项的权利,并由您承担相关责任。
  
  如有疑问,请同律师接洽。
  
  __律师事务所
  
  __律师
  
  年 月 日
  
  二、解除合同要注意什么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五百六十二条 【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六十四条 【解除权行使期限】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以上是我们为您带来的关于解除合同的相关知识,供您阅读,我们要知道,一般情况下合同是不可以随便解除的,要想解除合同就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要是你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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