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临时工需要交纳社保吗 是否要给临时工买保险

临时工需要交纳社保吗 是否要给临时工买保险?临时工需要交纳社保吗?是否要给临时工买保险临时工需要交纳社保吗?临时工往往是指那些非正式雇佣的劳动者,一般是一天结一次工钱。对于,这样的劳动者,单位是否有必要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呢?而临时工又是否要缴纳社保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我国目前没有临时工的称呼,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都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因此“临时工”也要参加社保。所谓临时工应该说指的是短期合同工、非全日制合同工或者以完成某项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工。《劳动合同法》的修订案针对的是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工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派到用工单位是指的这样一种。劳务派遣工跟所谓的我们习惯称的临时工还不完全一样,因为他跟用工单位没有劳动关系,他的在劳务派遣公司。而所谓的临时工的劳动关系在他自己所在的单位,这两者是不一样的。临时招聘的工人,与正式工相对。临时工就是暂时在单位工作的人员,临时工指单位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也有至期延续可能,但要有双方达成共识的前提。《劳动法》第二条中“劳动者”其范围是很广泛的,既也包括了正式职工,也包括了临时工。因此,正式工也好,临时工也罢,只要一旦与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这种关系哪怕只存在一天时间,凡正式工享有的权益,临时工也均应享有。进城务工的农民,可不要认为自己和正式工有多少差别,而在享受《劳动法》所赋予的权益上不能依法去争取。对于临时工已经是我国的一个历史名词了,如今已经不再区分临时工、正式工,只要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那么用人单位就应该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购买社会保险。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企业破产民间借贷要清偿吗
      视情况而定,企业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要先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确认破产债权申报期。债权人要在申报期内申报债权。个人借款和银行......


·恋爱同居期间购买的房产,分手时怎么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的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


·定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定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政府部门为了保证征地活动的有序进行都会出台相关规章制度,定州市政府从2015年6月1日起执行新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目前......


·《民法典》离婚过错方怎么认定?
      《民法典》离婚过错方怎么认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


·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是指非军职人员在战时情况下,制造谣言,迷惑群众,动摇军心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战时宣传舆......


·离婚后财产法律规定分配的原则是怎么样的?
      离婚后财产法律规定分配的原则是怎么样的?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


·诉讼离婚对方拒绝出庭怎么办?
      诉讼离婚在现代社会是非常常见的,大多数都是夫妻双方因为无法协商一致,就会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但是往往因为另一方不愿意离婚,那就会选择......


·公安机关办理经济案件程序规定有哪些方面
      公安机关办理经济案件程序规定有哪些方面办理经济案件的程序规定有三个主要方面组成:第一部分总则:介绍了办理经济案件应该坚持和严格依照执行的一些......


·故意伤害至死罪如何量刑?
      故意伤害至死罪如何量刑?故意伤害至死罪的量刑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因为虽然说当事人的主观故意它是一种伤害的故意,并不是......


·商品房现售的条件有哪些
      商品房现售的条件有哪些一、商品房现售的条件有哪些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