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减少抚养费的反诉有哪些条件

民事诉讼当中,被告针对本诉的原告,提出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这就是反诉。针对减少抚养费的反诉,您知道要具备哪些条件吗?我们搜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
  
   一、减少抚养费的反诉有哪些条件
  (一)本诉正在进行中,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反诉。
  (二)反诉不属于其他法院专属管辖,如果反诉属于其他法院专属管辖的,审理本诉的法院因为无权管辖,则反诉不得与本诉合并审理。
  (三)反诉能够与本诉适用同一程序。
  (四)反诉请求与本诉请求互不相容或其中一个请求为另一个请求的先决问题。
  (五)反诉需由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
   二、反诉有哪些特征
   (1)当事人特定性及双重性
  由于反诉是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的独立的反请求,因此反诉的原告即是本诉的被告,反诉的被告即是本诉的原告,即反诉的当事人是特定的,而且反诉的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地位具有双重性。
   (2)请求具有独立性
  反诉具备诉成立的要件,是一种独立的诉。反诉虽然是在本诉的诉讼程序中被告向原告提出的反请求,但是它并不因此必然地依赖本诉而存在。被告提出的反诉本身具备着起诉的要件,因此即使本诉撤回,反诉也能够独立存在,也能够作为独立的案件由法院审理裁判。
   (3)目的具有对抗性
  反诉的起诉能使本诉失去意义 ,吞并或抵消原告的诉讼请求。
   (4)反诉的时间具有限定性
  提起反诉有严格的时间限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大多关于反诉特征的归纳,没能把反诉的特征与反诉的条件区别开来,把提起反诉的条件看成了反诉的特征,这给界定反诉的特征带来了很大的局限性。如前所述,反诉是一种独立的特殊之诉,因此应当将“反诉”和“本诉”加以参照,找出“反诉”不同于“本诉”之处,作为反诉的特征——即反诉与本诉在发动条件上完全不同。除此之外,反诉的最大特点应该在“反”上,这里的“反”揭示了反诉与本诉发生时空的不可逆性,也就是说,只有先存在本诉,反诉才有发生的可能,反诉对本诉在这点上具有依赖性。
   (5)反诉和本诉之间要有联系性
  基于同一法律关系而产生的目的对抗的不同诉讼请求 ,或者是基于相牵连的不同法律关系而产生的目的对抗的不同的诉讼请求
  反诉之所以在本诉程序中提起,其目的就在于抵消或吞并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以达到维护其自身利益的目的。反诉的请求与本诉的请求相对立,反诉借助本诉的诉讼程序进行,法院一并审理裁判。
  经过以上内容的分析介绍,我们知道减少抚养费的反诉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才行,当事人一定要注意这些条件,如果不满足的话,那么就不能提起反诉,只能单独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我们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老赖欠钱不还转移财产怎么办?
      老赖欠钱不还转移财产怎么办?老赖欠钱不还转移财产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确认债务人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之诉,如果造成损失的,债务人和第三人还应承担......


·社保补缴利息做账是怎么规定的
      社保补缴利息做账是怎么规定的社保实际上一直就是国家强制要求的,如果是非正式员工,个人的话就需要交纳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但是一般正式员工的话社......


·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规定是什么?
      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规定是什么?一、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规定是什么?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规定是各级行政机关依据其职能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本机关对外承......


·受工伤单位要片子能给吗?
      受工伤单位要片子能给吗?一、受工伤单位要片子能给吗?可以给,需要提交工伤的相关证明材料。工厂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把诊断证明书......


·私人老板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处理?
      私人老板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处理(一)如果你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三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你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


·老年人立遗嘱丧偶的怎么办
      老年人立遗嘱丧偶的怎么办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财产。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指在适用法定继承方式时,哪些人可以作为死者遗产的继承人在我国的法律中是......


·申请信息公开对提高征地拆迁补偿有什么作用?
      一、申请信息公开对提高征地拆迁补偿有什么作用?  被拆迁人申请对拆迁信息进行公开的,有助于保障被拆迁人的利益,确定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拆迁的范......


·什么情况下可以退个人所得税
      什么情况下可以退个人所得税1、上一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2、上一年度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


·劳动关系如何证明这些都能成为证据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时,怎样来证据劳动关系的实际存在就成为了关键。要以什么证据来证明事实劳动......


·一、辞职以后社保能个人交吗?
      一、辞职以后社保能个人交吗?个人身份可以缴纳的也就是医疗和养老保险这两项。个人缴纳社保和单位缴纳社保是社保缴纳的两种方式,通常情况下以个人......


·2023年肇事逃逸社保先行支付可以吗
      肇事逃逸社保先行支付可以吗交通事故肇事方逃逸受害人可以社保先行支付。交通事故肇事逃逸保险公司要报销不交通事故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