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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已经交付,房款还没付怎么办?

原股东承担债务有以下情形:

  

    1、一人公司股权转让前发生的债务,原来的股东不能举证证明出让前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债权人有权要求原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未履行出资义务股东通过股权转让协议规避义务、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承担债务。

  

    3、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前债务由原股东全部承担。

  

    原股东跟新股东以内部协议约定债权债务的承担方式,但是该协议仅对内有效,不能以此为理由拒绝向债权人偿还债务。下面了解股权转让协议要注意的问题。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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