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环境公益诉讼赔偿款项如何使用?

2014年7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了“探索设立环境公益诉讼专项基金”的主张www.da64.net。2015年12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并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吉林、江苏、山东、湖南、重庆、贵州、云南七省(市)进行为期二年的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和赔偿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即是其中重要内容。 

    在我国,排污者依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缴纳了排污费,并列入财政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同时政府财政拨款建立和完善环境公益诉讼资金保障的举措,已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效果.www.njLawyer.cn。社会捐助也可以纳入环境公益诉讼专项基金。

  

    环境公益诉讼基金主要用于诉讼中涉及的被污染环境的修复治理以及补助环境公益诉讼费用、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评估、拍卖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www.da64.net。若环境公益诉讼的被告败诉,则应由其负担诉讼费用以及鉴定费、勘验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鉴于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特殊性,原告的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为诉讼所付出的合理费用由败诉方即被告承担。若此相关费用已由环境公益诉讼专项基金支付,则被告应将此费用补入专项基金内南京律师网长三角律师网

  

    社会公益组织拟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可向该管理中心申请立项,鉴定费、公告费、勘验费、诉讼费等在该项目下列支南京律师网长三角律师网。环境公益诉讼赔偿款的使用应专款专用,用于诉讼中特定被污染环境的修复治理,由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将使用意见及各项依据资料报财政局环境公益诉讼专项基金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拨付。www.da64.net。。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法律上假离婚分房可靠吗?
      很多人现在对离婚分房这一概念很关心,因为有些政策在夫妻双方离婚后会一人分一套房子,所以很多夫妻借着假离婚的名义分得两套房产,然后又复婚,那么......


·收养法法条在我国法律中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收养法法条在我国法律中是怎样进行规定的?当代社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发生收养关系,因此有必要对收养进行一切的规则,为此我国制定了收养......


·被迫犯罪怎么样判刑
      有可能判刑,但一般会减轻、免除处罚。我国刑法规定被迫犯罪叫胁从犯。胁从犯的本质特征在于参加共同犯罪是违背其意志的,也就是说其本身没有犯罪的故......


·合同法无约定违约金怎么办
      合同法无约定违约金怎么办一、合同法无约定违约金是否可以索要违约金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


·强奸罪共犯如何处罚
      在强奸犯罪当中也是可能存在共犯的,而这里的共犯就有可能包括女性了,毕竟女性可以帮助、唆使男性实施强奸行为。那此时对于强奸罪共犯如何处罚呢?请跟......


·一、转租是否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
      一、转租是否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一般是不适用的,租户是否具有转租的权利,取决于租户与房东的具体约定。所谓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


·旅游纠纷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旅游纠纷的处理方法有哪些?旅游纠纷的处理办法有:1、关于协商解决纠纷所谓协商,是指发生争议的当事人之间,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


·欠钱不还还是你上司怎么办?
      欠钱不还还是你上司怎么办?一、欠钱不还还是你上司怎么办?有人欠钱不还,可以先通过协商的方式让对方还钱,如果解决不了,应该采取起诉的方法解......


·母子公司债权债务的关系是什么?
      母子公司债权债务的关系是什么?现在很多大型企业旗下都有多个子公司,在全国各地开展业务。在经营过程中,母公司和子公司是独立的实体,都有各自的债......


·冤案国家赔偿多少?
      根据司法实践,可以知道,国家赔偿的案件在司法审理中,只涉及到行政和刑事两种类型的案件,冤假错案是由于检察院在审理案件中,或没有掌握确切的证据......


·无效的合同不适用诉讼时效吗?
      无效的合同不适用诉讼时效吗?也是适用的,只要与第三人有法律上的利益关系就可以诉讼,同样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