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第二,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租赁期限长短来划分是否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是考虑到租期长短与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利益有直接关系,因为租期长的合同往往是租赁物价值较高,租金较多,对租赁物的使用消耗也多一些,如果以书面形式将双方的权利义务规定清楚,在将来发生争议时就有据可查,易于解决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当事人没有采用书面形式,并非导致合同无效,而是产生约定的期限不予承认的效果。一般规定形式要件的条款,是为了提醒当事人尽到审慎义务,重视合同的订立。因而,在法律规定需要以书面形式汇立的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无效。但本条降低了书面形式作为生效要件的影响,无论合同成立后,双方是否履行了主要义务,都承认合同效力。但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该条的立法目的是解决长期租赁情形下对期限争议的问题,若否定非书面形式的长期租赁合同的效力,则违背立法初衷。以不定期租赁作为不采用书面形式的后果,促使欲保持交易稳定性的当事人注重满足订立合同的形式要件。同时,增加欲保持交易状态灵活性的当事人从合同中摆脱的可能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最新国家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最新国家赔偿标准是多少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流程
人民法院以及人民检察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的情况下,依照法律法规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与此同时,人民法院以及人民检察院附带解决因被......
·存在偷盗未遂怎么判刑?
存在偷盗未遂怎么判刑?《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
·征地拆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该如何选?
一、征地拆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该如何选? 当事人在选择维权程序时,既可以选择行政复议也可以选择行政诉讼,即便是行政复议失败了,仍然可以在......
·借款居间服务合同纠纷中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借款居间服务合同纠纷中由谁承担举证责任?一、因酬金支付而引起的借款居间服务合同纠纷从借款居间服务合同的定义来看,其具有有偿、诺成、不要式合......
·混合担保先诉抗辩权如何保证?
混合担保先诉抗辩权如何保证?先诉抗辩权是在债务保证中的防御性权利,说的是保证人不是仅承担义务而不享有对债权人的权利的,保证人仍享有一些权利,......
·交通事故赔偿标协议
每年在全国各地都会发生交通事故,有些交通事故非常严重,肇事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不过大多数的交通事故并不严重,所以事故双方一般会选择私了。只要......
·海外并购程序是什么?
海外并购程序是什么?一、第一阶段:宏观决策和并购目标的确定(一)根据企业的发展战略和投资规划,确定海外并购的规划企业是否进行海外的并购,应......
·彩钢工程承包合同书如何书写?
彩钢工程承包合同书如何书写?在工程承包过程中,中标人应该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明确工程建设中的权利和义务。合同一经签署,就具有了法律效益。双方......
·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人名册制度实施办法
为保证司法鉴定的公正,人民法院会建立司法鉴定人名册,在案件需要鉴定时,以尊重当事人主张和在名册中随机选定相结合的办法确定鉴定人。同时,为了规......
·商品房的预售合同有什么效力
商品房的预售合同有什么效力为了规范房地产市场,我国法律对预售商品房进行了规制。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