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猥亵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根据《刑法修正案十》规定,猥亵罪的对象从"妇女"扩大到"他人",男人的性自由也将得到法律保护。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刑法第237条第1款,第2款),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认定
与一般猥亵的界限
首先,要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行为与非强制性猥亵、侮辱妇女行为
猥亵妇女
猥亵妇女
区分开来,本法只惩罚以强制方法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对于非强制性的猥亵、侮辱妇女行为不能视作犯罪。其次,并非任何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都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本条对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构成虽然未规定“情节严重”之要件,但不能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强制猥亵、侮辱妇女行为亦视作为犯罪。
“无法抗拒”的状态定性
强制猥亵妇女一般都是利用暴力手段使妇女不能抗拒,或者对妇女采取胁迫,即精神上的强制,使妇女不敢抗拒的手段来实施的。那么,利用妇女患重病、醉酒、熟睡、昏迷等状态而实施的猥亵行为,能否认定为强制猥亵妇女罪呢?我们认为,这种猥亵妇女行为在本质上是违背妇女意志的,其猥亵手段可视为“暴力”、“胁迫”以外的“其他手段”,因此,应认定为强制猥亵妇女罪。
职权、教养、从属关系犯罪
正确认定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实施的强制猥亵妇女罪,
猥亵妇女
猥亵妇女
关键是查明行为人是否利用了特定的关系对妇女进行胁迫。这一点,与在强奸罪认定中区分利用特定关系强奸与双方基于互相利用而通奸的界限是一样的。在强制猥亵罪的认定中,不能把有教养关系、从属关系和利用职权猥亵妇女的行为都视为强制猥亵。行为人利用职权引诱女方,女方基于互相利用而容忍行为人对其猥亵的,不能认定为强制猥亵妇女罪。
与侮辱罪的界限
以妇女为侮辱对象的行为与侮辱妇女罪很相似,两者都可以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区别在于:
(1)对象情况不同。侮辱妇女罪,一般是以不特定的妇女为对象;而侮辱罪中侮辱妇女的行为,是针对特定的对象实施的;
(2)目的动机不同,侮辱妇女罪对妇女进行的侮辱行为,一般是出于闹事取乐,寻求精神刺激;而侮辱罪中对妇女进行的侮辱,一般是出于个人恩怨、嫉妒或报复,目的是贬损特定妇女的人格和名誉。
通过以上我们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强制猥亵罪量刑标准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可以到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标准。我们在生活中一定要提高自身的防范意识,期末给他人可乘之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离婚协议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在办理公证手续的时候,当事人需要按照要求提交一定的公证材料,公证人员在审查之后,才会给予办理公证,对于离婚协议公证来讲同样如此,那么离婚协议......
·商标保护的范围是怎样,商标的保护范围有哪些
商标保护的范围是怎样,商标的保护范围有哪些商标专用权简称为商标权,也就是我们熟知的关于商标方面的一系列权利,根据法律的规定这些权利应该是由商标......
·轿车超载保险公司理赔吗?
轿车超载保险公司理赔吗?买车买保险这是很常见的事,因为买一份保险买一份安全。但是有很多司机感觉自己买了保险,就可以随意的违法交通规则,那么轿......
·审理孝感执法案卷信息公开规定是怎么样的?
审理孝感执法案卷信息公开规定是怎么样的?审理孝感执法案卷信息公开规定是怎么样的?长期以来,政府的很多办事活动都是不透明的,所以就造成了很多灰......
·银行行长受贿会罚多少?
如今大多数的银行行长其实都是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内的,因而如果其有受贿行为,同时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或者符合法定的情节,则构成的就应该是受......
·传媒侵权直接财产损失是怎么计算的
现在传媒之间的竞争也是非常的惨烈的,这些传媒公司和我国文化界的发展是紧密相连的,随着某种程度上大众审美观和对传媒的要求不断的有所提高,所以有......
·商标被恶意抢注怎么维权
商标被恶意抢注怎么维权一、商标被恶意抢注怎么维权依据《商标法》相关规定,在商标申请注册前已经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未注册商标(包括驰名商标)被不......
·法律规定把人打流产了判几年?
一、法律规定把人打流产了判几年?根据《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七十八条:孕妇损伤引起早产、死胎、胎盘早期剥离、流产并发失血性休克或者严重感染......
·怎么区别劳务派遣跟合同工?
许多工人现在都有这样一个问题。劳务派遣和合同工有什么区别?事实上,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劳动者与谁构成劳动关系。劳务派遣,也称为人力资源派遣、人才......
·拾得者将遗失物丢弃算灭失吗?
拾得者将遗失物丢弃算灭失吗?日常生活中,人们很有可能会丢失各种物品,遗失等于暂时丧失所有权。路人很有可能捡到这些物品。一部分人捡到后选择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