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214条规定的是什么?
民法总则214条规定的是什么租赁关系,现在是社会生活当中比较常见的一种民商经济活动。但是在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我国民法总则当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对于租赁的期限是有要求的,并不是说租赁合同已经签订了以后,租赁期限可以无限制的填写。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民法总则214条规定的是什么?
一、民法总则214条规定的是什么?
第二百一十四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合同的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力即丧失请求司法机关强制力保护其权利的法律制度。诉讼时效届满的效力对于权利人来讲,其在法律上的胜诉权消灭。但是其民事上的实际权利是存在的,即其权利并没有因为法律规定的实效制度而消灭,只是转化为没有法律保护的自然权利。对于债务人来讲,诉讼时效超过后,债务人只是责任可以免除,但债务并没有消灭。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目的在于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以确定财产关系,加速社会经济流转,稳定社会经济秩序,便利人民法院及时正确审结民事案件。《民法通则》单设一章规定了诉讼时效。《合同法》对诉讼时效没有专章规定,只是对两类合同规定了的4年的诉讼时效。关于租赁合同的诉讼时效规定在《民法总则》中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在租赁合同中,因为所涉及的权利内容不同。如,有违约所引起的租赁合同的解除,有违约所导致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有租赁合同到期后出租人对于租赁物的返还请求权,有因承租人拒付租金所引起的追索租金的请求权等。虽然所依据的基础法律关系都是租赁合同关系。但是,因为所主张的请求权不同,适用的诉讼期间也不同。那么,关于租赁合同的诉讼实效问题,具体如下:履行过程中因为延付或拒付租金引起的纠纷应当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外,其他基于租赁合同所引起的纠纷均适用 2年的诉讼时效。即分别适用《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和第136条规定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三、约定租赁期限要满足什么条件?
租赁期限关系承租人使用租赁物的时间的长短、支付租金的时间、交还租赁物的时间等等。如合同当事人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时,可根据租赁期限来确定支付租金的期限。租赁期限的长短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不能超过本章规定的最高期限。租赁期限可以年、月、日、小时计。租赁期限关系承租人使用租赁物的时间的长短、支付租金的时间、交还租赁物的时间等等。如合同当事人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时,可根据租赁期限来确定支付租金的期限。租赁期限的长短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不能超过本章规定的最高期限。租赁期限可以年、月、日、小时计算,要根据承租人的需要来确定。如果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来确定。我国民法总则214条当中规定的就是针对租赁期限的约定,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超出民法总则规定的租赁期限,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此您可以在到期以后,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如果要续期的话,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就可以了。
总结:民法总则214条规定的是什么租赁关系,现在是社会生活当中比较常见的一种民商经济活动。但是在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我国民法总则当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婚前财产公证内容有哪些
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主要是为了分清楚双方的婚前个人财产,避免在婚后因为财产问题而产生纠纷。但对于当事人来讲,除了要知道婚前财产公证怎么进行外,同时还要知道婚前财产公证内容有哪些,接......
·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分级标准具体内容
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分级标准具体内容一、法人资格和资产规模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一定的资产规模和赔偿能力,生产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500万元人民币。......
·民事诉讼法第一审程序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第一审程序的基本流程是什么民事诉讼法第一审程序的基本流程是什么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
·住所型监视居住规定是什么?
住所型监视居住规定是什么?指定住所监视居住的条件:适用监视居住的必备条件监视居住的必备条件分为两种情形:第一,监视居住作为取保候审的补充措施,即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但是,犯罪嫌疑人、......
·没有预售证怎么处罚
没有预售证怎么处罚如果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根据违法情节和后果,将处以不同等级的处罚:1、销售1套且收取定金或房价款未超过5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已收......
·南昌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什么?
每个地方的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而南昌司法鉴定收费标准也是根据当地情况来制定的。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可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司法鉴定收费金额......
民法总则214条规定的是什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