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哪些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必然会因共同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哪些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必然会因共同生活、经营等产生夫妻共同债务。当夫妻关系终止时,就面临着债务的分割问题。在分割共同债务时,我们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哪些?毕竟要是属于夫妻个人债务的话,在离婚的时候就是不能要求对方一起承担的。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哪些
1、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等。
2、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
为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如: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负的债务等。
这里的共同经营既包括夫妻双方一起共同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
3、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1)夫或妻需要履行的义务:
①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③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2)夫妻各自因为履行其应尽的抚养、赡养、扶养的法定义务,比如为必须予以抚养、赡养、扶养的亲属支付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而负下债务,此种债务因属于履行法定义务所形成,因而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承担。
二、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2、要确定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与夫妻个人债务相区分。
(1)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2)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4)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5)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6)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事实上,夫妻共同债务原则上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原则上由本人偿还。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债务由当事人用个人财产偿还,但是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婚后的家庭共同生活的,其配偶应当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哪些的问题,我们就整理到此,若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总结: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哪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必然会因共同生活、经营等产生夫妻共同债务。当夫妻关系终止时,就面临着债务的分割问题。在分割共同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商事留置权与民事留置权的区别?
商事留置权与民事留置权的区别?在中国社会经济活动中,商事活动与民事活动中留置权都是保护自身切身利益的权利,虽然都有留置权的字眼,但它们在本质上是截然不同的两种权利,您不能简单的将它......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财产权益。国有公司、企业以获取财产上的最大利益为其目标,以国家授与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从事民事活......
·离婚时婚前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时婚前财产怎么分割1、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
·新婚姻法未婚怀孕男方需要负什么责任?
随着年轻人性观念的开放,很多年轻情侣在办理结婚手续前,就偷尝了禁果,发生了两性关系。如果安全措施没有到位的话,就容易导致未婚先孕的情况发生。这对于双方来说,都需要谨慎对待。那么新婚......
·隐名股东的资金投入瑕疵有哪些
隐名股东的资金投入瑕疵有哪些?1、不适当出资,是指股东未按照协议约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全部出资义务,或者股东出资的时间、出资的方式或出资的手续不符合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事项规定的行......
·故意伤害的共同加害行为怎么认定?
故意伤害的共同加害行为怎么认定?故意伤害的共同加害行为的认定是:如果行为人均知道当时的情况及使用的工具足以致人伤亡的,并均一起实施加害行为,后造成伤害结果的,对直接行为人应定故意伤害......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哪些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必然会因共同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