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非法集资到法院不受理怎么办?

  目前在社会上,往往一些犯罪分子利用各种手段进行非法集资活动,这种非法融资活动不仅给受害人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毒瘤。那当人们遭遇非法集资而遭受损失时,往往第一时间到法院申请上诉,但遇到非法集资到法院不受理的情况怎么办呢?接下来为您分析解决。
  
  一、遭遇非法集资法院不受理怎么办?
  
  如果公安机关已经刑事立案侦查的,那只能是耐心等待侦查终结了。作为涉案的当事人有权向警方了解案件查办进展情况,公安机关在无碍侦查的情况下,应当及时告知相关信息。正在刑事侦查的案件,法院无法受理,即使已经受理的,也只能中止审理。《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中涉及刑事犯罪若干程序问题的处理意见》正在审理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发现案件的全部或部分事实涉嫌刑事犯罪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的规定,法院应将犯罪嫌疑线索、材料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查处。但根据民事法律规范判断,当事人之间构成民事法律关系,且不影响民事案件审理的,民事案件可继续审理。2、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且该刑事犯罪嫌疑案件确认的事实将直接影响民事纠纷案件的性质、效力、责任承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将犯罪线索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待刑事程序终结后再恢复审理。3、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且不构成民事责任承担的,例如发现案外人涉嫌盗用、私刻单位公章从事诈骗的行为,作为民事被告的单位没有过错,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即合同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民事法律关系的,法院应全案移送。全案移送的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应采用以下移送方式处理:1)人民法院认为案件有犯罪嫌疑但不属于民事纠纷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2)在审理过程中,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认为有经济犯罪嫌疑,并说明理由附有关材料函告法院,法院经审查认为确有犯罪嫌疑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应当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并书面通知当事人,退还案件受理费。对已全案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的案件,在上述机关侦查期间,当事人又以相同事由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中国是一个法治社会,包括民间进行的各种借贷,集资活动必须走正规的法律流程,即应当在相关部门的申请批准下,合法的进行,各类非法集资活动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公众应当增强法律知识,提高防范意识,如非法集资到法院不受理的情况,不必慌乱,应及时咨询律师寻找正确的解决方案。
  
  
  
总结:目前在社会上,往往一些犯罪分子利用各种手段进行非法集资活动,这种非法融资活动不仅给受害人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毒瘤。那当人们...#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如何认定重婚行为,有哪些认定标准
      重婚本身属于一种民事行为,但由于会对家庭造成很大的破坏,因此我国将这种行为规定为犯罪。而在对行为人定罪处罚之前,还需要先对重婚行为进行认定。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如何认定重婚行为,......


·共同借款人如何划分责任?
      对债权人来说,共同借款人负连带责任,即是,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人主张全部的债权,而任何一方均不能以他们之间内部对债务的分配协议对抗债权人的主张。共同借款人与担保人承担责任的诉......


·离婚女方能得到孩子抚养权吗
      离婚女方能得到孩子抚养权吗能,抚养权按照如下条件进行判罚:1、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


·债务人和债权人什么意思?
      债务人和债权人什么意思?一、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含义债权人,“债务人”的对称。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在罗马法中,债具有......


·业主委员会民间自治组织的职责是什么?
      业主委员会民间自治组织的职责是什么一、业主委员会民间自治组织的职责是什么?(一)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三)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


·酒驾吊销驾照后
      酒驾吊销驾照后,如果未满吊销期限的,不能办摩托车驾照。解释如下:1、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4条中的规定:“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城市公交车、大型货......


非法集资到法院不受理怎么办?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