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开条件是什么?

  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开条件是什么
  
  董事会或者股东会等,这些都是由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参加的。不过相对于股东会来说,董事会的会议级别是要高于股东会的。虽然普通的劳动者根本就不会有机会参与到董事会的会议当中,不过也确实有部分劳动者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是,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开条件是什么?
  
  一、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开条件是什么?
  
  可以按《公司法》的规定,召开定期董事会。或是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或监事要求,可以召开临时董事会。
  
  董事会会议是指董事会在职责范围内研究决策公司重大事项和紧急事项而召开的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召开,根据议题可请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列席。不包括部分董事聚会商议相关工作或董事会仅以传阅方式形成书面决议的情况。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二、现行《公司法》关于董事会的规定:
  
  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四十五条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该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会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指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八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以外,有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一百零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不能说有限公司在召开董事会的时候必须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召开的,只不过按照我国公司法当中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是需要定期召开董事会的,而且如果有什么其他特殊情况的话,董事会也可以临时召开。董事会的主要会议内容一般是针对公司的一些重大决策,或者重要人事变更的。
  
  
总结: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开条件是什么董事会或者股东会等,这些都是由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参加的。不过相对于股东会来说,董事会的会议级别是要高于...#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要约失效的原因有哪些?
      要约失效的原因有哪些?要约简单的来讲就是有一方当事人想要签订合同的意思,并且会给予一定的签订条件。要约一旦成立,那么受要约人就有了法律的约束力,规定在什么时间内要做什么都是必须要......


·公安局调解民事纠纷吗?
      公安机关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非法侵入住宅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可以调解处理,但是前提是这......


·脚骨骨折工伤赔偿可以申请吗?
      脚骨骨折工伤赔偿可以申请吗?可以申请的;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


·合同撤销后有什么后果?
      合同撤销后有什么后果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依民法典规定解决合同纠纷争议被仲裁裁定或被人民法院判决合同无效或者合同被撤销,会产生以下法律后果:(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在合同被依法裁定无效......


·国有土地使用证院子为黑线存在的那些问题?
      国有土地使用证院子为黑线存在的那些问题?现在新买的房子一般都是有土地证和房产证的,像以前的老房子一般没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的,不过很多老房子后续也补办了土地使用证,但也不是所有都能......


·手机会泄露个人信息这犯了什么罪
      现代社会里面经济的发展十分迅速,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变得频繁,通讯工具的发展越来越快,因此手机也就成了获取个人信息的一种途径,手机会泄露个人信息以及会犯侵犯个人信息罪,在有相应的刑罚时......


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开条件是什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