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天价抚养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贫富差距过大已经是时代在变迁的过程当中衍生出来的一个新的社会问题,本身每个人的实际生活水平和消费能力就需要结合个人的经济收入,所以也没有必要和别人攀比。就比如有一些家庭经济收入比较好的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所谓天价的离婚费,甚至是抚养费,都能够引起我国公民的关注。下面要了解的就是,离婚天价抚养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离婚天价抚养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父母离婚时,离婚子女的抚养费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对于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二、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给付方式是什么?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季度或年度给付。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可以承担全部抚养费的,如果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即使达成上述子女抚养协议,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在子女成年后,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生活困难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对于普通公民来说可能抚养费是天价,但是对于当事人来说,这所谓的天价抚养费可能根本就不算什么。因为在给孩子抚养费的时候,考量的因素就包括孩子成长的实际需要,当地的生活水平和父母的收入能力,本身父亲母亲的收入就高于普通公民,自然在普通公民看来,就是所谓的天价抚养费了。
  
  
  
总结:贫富差距过大已经是时代在变迁的过程当中衍生出来的一个新的社会问题,本身每个人的实际生活水平和消费能力就需要结合个人的经济收入,所以也没有必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一、交通事故人伤赔不足可以提出异议吗?
      一、交通事故人伤赔不足可以提出异议吗?交通事故人伤赔不足可以提出异议,可以以侵权责任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另外本人有商业保险,按保险公司的赔偿程序,一般是先向保险公司报案。当车辆出险......


·医疗事故鉴定条例全文 医疗事故的鉴定,在处理医疗事故的过程
      医疗事故鉴定条例全文医疗事故的鉴定,在处理医疗事故的过程中是很重要的,如果不进行鉴定或者鉴定出来的结果有问题,对当事人来讲都是很不公平的。对此,我国专门规定了医疗事故鉴定条例,来......


·劳动合同的签订就意味着双方的劳务关系有一定的法律保证
      劳动合同的签订就意味着双方的劳务关系有一定的法律保证,那么,如果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是否违法,在法律意义上来说这类行为是违法行为,但是具体到实际情况,在法律上也有不能签订劳动合同的......


·公安局向检察院申请批捕有程序要求吗
      公安局向检察院申请批捕有程序要求吗1.受理。检察机关对公安等侦查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应指定专人审查其所移送的案卷材料和证据等是否齐全,法律手续是否完备。2.审查案卷材料。人民检察......


·新入职需要材料一般都包括哪些?
      新入职需要材料一般都包括哪些?1、员工个人简历1份2、身份证、相关毕业证、学历证、各类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3、学信网打印出来的学历验证报告书1份(允许招收大专以下学历的不......


·很多人都认为购买二手房更加划算,是普通家庭更能承受的,但比起
      很多人都认为购买二手房更加划算,是普通家庭更能承受的,但比起新的房子来说,购买二手房的危险性更大,而且面对购买二手房时,这其中的各个程序有十分的繁杂,一不小心就可能会遇到诈骗,那么......


离婚天价抚养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