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我们的日常生活是受到各类法律的限制的,民法是普遍适用的法律,

  我们的日常生活是受到各类法律的限制的,民法是普遍适用的法律,从立法条规上看,民法中规定的范围也爱比较广的,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行为人下落不明后由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等,根据民法的规定,被宣告失踪法律后果是什么?一、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法院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后,应当确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并由财产代管人以失踪人的财产清偿所欠税款、债务及应付的其他费用。1、确定财产代管人。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法院指定的人代管。法院指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应当根据有利于保护失踪人财产的原则指定。没有上述代管人,或者他们无能力作代管人,或者不宜作代管人的,法院可以指定其他公民或者有关组织为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失踪的,其监护人即为财产代管人。2、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这里的“其他费用",包括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和因代管财产所需的管理费等必要的费用。在诉讼中,失踪人的债权人将财产代管人作为被告,财产代管人也以原告的身份要求失踪人的债务人清偿债务。此外,婚姻法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二、宣告失踪的条件是什么?1、必须有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事实。2、必须是与下落不明的公民有利害关系的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3、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宣告失踪制度的设立是为了保护失踪人的财产利益,故而被宣告失踪法律后果,一般是由特定的人代为保管其所拥有的财产,失踪人在被宣告失踪期间的行为依旧有效。需要注意的是,宣告失踪必须由相关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否则人民法院是不会主动适用的。
  
  
  
总结:我们的日常生活是受到各类法律的限制的,民法是普遍适用的法律,从立法条规上看,民法中规定的范围也爱比较广的,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夫妻离婚股票怎么分配 离婚时股票该如何分割
      现今生活中,夫妻财产已不仅仅限于存款、房产、家具、首饰了,更多的可能会有股票、债券、基金。此时,夫妻离婚股票怎么分配呢?如果认定这时的股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自然在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是......


·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2023年是怎样的?
      一、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1、土地登记申请(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


·快递合同协议书的内容有哪些?
      快递合同协议书的内容有哪些?一、快递合同协议书的内容有哪些?快递合同协议书的内容有:双方的信息、服务内容及合作关系、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费用及支付、违约与赔偿、保密、不可抗力、生效......


·代办租赁合同可以代签吗
      在生活中,租赁人把闲余的房屋或者其他的闲置物租赁给另外的承租人,签订的合同就是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可以保障双方的利益,减少不必要的纠纷。有的屋主或者租客没有时间到现场直接签订租赁合同......


·法院撤销仲裁裁决适用什么程序?
      法院撤销仲裁裁决适用什么程序?一、法院撤销仲裁裁决适用什么程序?人民法院审理撤销仲裁裁决案件,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各项审理活动的相关期限可以由合议庭根......


·协议以合同生效的时间为合同履行时间是否有效
      协议以合同生效的时间为合同履行时间是否有效我们在签订合同时,如果在合同中协议以合同生效的时间为我们开始履行合同的时间,这个约定能不能得到我们法律的认可,这种约定对于我们双方当事人......


我们的日常生活是受到各类法律的限制的,民法是普遍适用的法律,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