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商业贿赂主要指什么?

  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商业贿赂主要指什么?
  
  为了保护各债权人的利益,也为了能让市场经济环境更公平,国家相关立法机关根据我国实际,制定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范,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商业主体实施商业贿赂行为,是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的,那么具体来说,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商业贿赂主要指什么?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商业贿赂主要指什么?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帐。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行政处罚有哪些?
  
  (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构成要件:行为主体─经营者;侵害客体─他人的注册商标权和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客观要件─
  
  (1)行为要件: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2)目的(结果)要件:造成或足以造成混淆和误认;主观要件─主观故意。
  
  认定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1项。
  
  处罚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1条第1款、《商标法》第53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2条。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
  
  构成要件:行为主体─经营者;侵害客体─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和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客观要件─(1)行为要件:擅自使用与知名商品相同或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2)目的(结果)要件:造成或足以造成混淆和误认;主观要件─故意或过失。
  
  认定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2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
  
  处罚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1条第2款、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7、8、9条。
  
  (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
  
  构成要件:行为主体─经营者;侵害客体─他人的名称(姓名)权和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客观要件─(1)行为要件: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2)目的(结果)要件:造成或足以造成混淆和误认;主观要件─主观故意。
  
  认定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3项。
  
  处罚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1条第1款、《产品质量法》第53条。
  
  (四)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构成要件:行为主体─经营者;侵害客体─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客观要件─行为要件:在商品上(包括商品及其包装和标签)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包括伪造或者冒用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等),目的(结果)要件:造成或足以造成混淆和误认;主观要件─主观故意。
  
  认定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3项。
  
  处罚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1条第1款、《产品质量法》第53条。
  
  (五)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用户、消费者只能购买和使用其附带提供的相关商品
  
  构成要件:行为主体─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侵害客体─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客观要件─(1)行为要件:限定用户、消费者只能购买和使用其附带提供的相关商品,(2)目的(结果)要件:限制竞争;主观要件─主观故意或过失。
  
  认定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1项。
  
  处罚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3条。
  
  典型表现:供电企业强制用户购买其提供的电表(包括智能卡电表)进户线等器材。
  
  (六)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用户、消费者只能购买和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生产或者经销的商品
  
  构成要件:行为主体─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侵害客体─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客观要件─(1)行为要件:限定用户、消费者只能购买和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生产或者经销的商品,(2)目的(结果)要件:限制竞争;主观要件─主观故意或过失。
  
  认定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2项。
  
  处罚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3条。
  
  典型表现:供电企业强制用户购买指定的经营者的电能表、进户线等器材;信用合作社限定贷款户购买其指定经营者的商品(如农资);火车站限定用户接受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铁路运输延伸服务、客票代售服务。
  
  商业经营者利用财物等手段,获取商业资源,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商业回落的形式也分为多种,不同形式的处罚是不一样的,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会根据经营着实施的行为,再结合相关的法律规范,确定具体的处罚。
  
  
总结: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商业贿赂主要指什么?为了保护各债权人的利益,也为了能让市场经济环境更公平,国家相关立法机关根据我国实际,制定了反不正当竞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仓单质押率不得超过比例是多少
      仓单质押率不得超过比例是多少一、概念仓单是指仓储公司签发给存储人或货物所有权人的记载仓储货物所有权的唯一合法的物权凭证,仓单持有人随时可以凭仓单直接向仓储方提取仓储货物。仓单质......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56条违章停车罚多少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56条违章停车罚多少钱?违章停车是一种很不值得提倡的行为,因为这样不仅扰乱了交通更为市民的出行造成不便,并且妨碍了交警的执法,所以如果遇到了违章停车根据《道路交通......


·未成年杀人的怎么处理
      虽然一般杀人的行为都是由成年人实施的,但近年来,也有不少未成年人因为一时冲动或一些小矛盾进而杀人。那么未成年杀人的,此时应该怎么来处理呢?毕竟行凶者还小,因此有的人就认为可能就不会......


·现实中无论是购买新房还是购买二手房
      现实中无论是购买新房还是购买二手房,其实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都是可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而其中要是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话,那贷款的利率此时是比较低的,自然同样的情况下承担的利息也就......


·一、营运货车误工费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营运货车误工费认定标准是怎样的?撞上营运车辆大致有三种情况:全责、同责和无责。全责:需负担车辆的修理费用和承担对方的车辆停运费以及司机的误工费;同责:同责情况下,上述提到的......


·一、劳动合同没解除到别的厂能签吗?
      一、劳动合同没解除到别的厂能签吗?实际中,员工与原公司未解除劳动合同,又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将要承担以下后果:1、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任何一方公司有权终止劳动合同。比如......


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商业贿赂主要指什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