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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分国有资产罪与贪污罪的区别有哪些

  私分国有资产罪与贪污罪的区别有哪些
  
  私分国有资产罪的设立符合社会发展的趋势与潮流,同时也引发了不少的关注与和争议。这种争议主要集中在私分国有资产和共同贪污的区分上。那么,私分国有资产罪与贪污罪之间究竟有哪些不同呢?而我国《刑法》中又是如何对私分国有资产罪进行处罚的?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私分国有资产罪与贪污罪的区别
  
  我们可以从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上来考察区别∶
  
  (一)客观方面不同。私分国有资产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而为单位全体成员谋利,将国有资产私分给单位所有成员,也就是人人有份,并且在私分时您都知情。共同贪污在客观上则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非法将公共财物占为己有。共同贪污不是为了单位全体成员的利益,而是为了个人受益。
  
  (二)犯罪对象不同。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对象是国有资产,侵犯国有资产所有权。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共财物,侵犯公共财产所有权。
  
  (三)犯罪主体不同。私分国有资产的主体只是部分国家工作人员,即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共同贪污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并且还可以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四)犯罪主观方面不同。共同贪污主观意志是几个贪污人的个体犯罪意志,具有将公共财产非法据为己有的目的。私分国有资产主观意志则是个体犯罪意志的集合,表现为一种群体犯罪意志,且具有非法将国有资产为单位谋利的目的。
  
  二、什么是私分国有资产罪
  
  (一)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概念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及其所有权。
  
  2、犯罪客观方面
  
  在客观方面,本罪行为法人实施了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本罪是单位犯罪,但根据法律规定只处罚私分国有资产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犯罪。行为须有明知是国有资产而故意违反国家规定,将其集体私分给个人。
  
  三、私分国有资产罪如何量刑
  
  单位犯本罪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伴随中国的经济飞速发展,国有企业、公司中的一些单位主管人员集体私分国有资产的现象比较严重,饱受质疑。而在认定是否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时候,除了要结合实际的情节外,还要看是否达到了此罪的立案标准,如果不满足规定的立案标准,那么就不可以认定构成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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