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收养外国孤儿要满足哪些条件

  收养外国孤儿要满足哪些条件一、收养外国孤儿要满足哪些条件“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1名的限制。” 收养孤儿、弃儿或残疾儿童的行为,具有援助弱者的人道主义性质,所以,国家鼓励这种收养。因此,只要收养人确实具备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无论其是否有子女,都可以进行收养。但是,有配偶者应夫妻共同收养;无配偶的男性收养,仍须有40周岁以上的年龄差。收养孤儿需要那些条件主要内容如下:1、孤儿收养人的条件。年满30周岁;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受过高等教育、经济状况良好、没有不良记录等);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重病、绝症和传染病)。已婚公民收养子女的,应当夫妻双方共同收养;收养孤儿不受收养人有子女和收养1名的限制。单身男性收养女童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2、被收养孤儿的条件。丧失父母的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是孤儿,可以被收养。收养10周岁以上孤儿的,须孤儿本人同意。3、孤儿送养人的条件。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由社会福利机构负责人决定送养。收养近亲属抚养的孤儿,监护人同意送养的,须其他有抚养义务人同意。二、被收养人需满足哪些条件(1)被收养人的生父母(包括已经离婚的)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证明和生父母双方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其中,被收养人的生父或者生母因丧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并应当提交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以及死亡的或者下落不明的配偶的父母不行使优先抚养权的书面声明。(2)被收养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由被收养人的其他监护人作送养人的,应当提交被收养人的父母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以及监护人有监护权的证明。(3)被收养人的父母均已死亡,由被收养人的监护人作送养人的,应当提交其生父母的死亡证明、监护人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以及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4)社会福利机构作送养人的,应当提交弃婴、儿童被遗弃和发现的情况证明以及查找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情况证明;被收养人是孤儿的,应当提交孤儿父母的死亡或者宣告死亡证明,以及有抚养孤儿义务的其他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5)送养残疾儿童的,还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该儿童的残疾证明。看完上文的内容后,相信您已经知道收养外国孤儿的,收养人和被收养人都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了吧,实践中光是满足了法定的条件还不够,此时需要按照规定办理法定的收养手续,这样收养关系才会合法化。我们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总结:收养外国孤儿要满足哪些条件一、收养外国孤儿要满足哪些条件“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别人赠与了我一套房产,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房屋等不动产作为赠与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等有关手续不动产,主要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损失经济价值的物。房屋是作为不动产的典型例子。房屋赠与涉及所有权的转移,世界各......


·我国规定离婚后探望权有多少天
      我国规定离婚后探望权有多少天一、离婚后探望权有多少天1、《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86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


·民事诉讼二审上诉状需要注意什么 ?
      民事诉讼二审上诉状需要注意什么?一、民事诉讼二审上诉状需要注意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


·无效婚姻宅基地如何取得?
      一、无效婚姻宅基地如何取得?无效的婚姻说明双方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如果要申请宅基地都是不能获得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条: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规模猪场拆迁如何保护养殖户权益?
      一是不该禁养的不能禁。要科学划定禁养区,防止盲目扩大禁养范围。为此,环保部、农业部联合制定下发了《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要实事求是,科学分析,按照标准划定。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信阳固始社保补缴办理社保的缴纳方式可分为个人缴纳
      信阳固始社保补缴办理社保的缴纳方式可分为个人缴纳和单位缴纳两种。通常情况下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保基金时只能是社保中的养老金、医疗保险、住房基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及生育保险等好几项费......


收养外国孤儿要满足哪些条件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