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生活中发生了交通事故以后,交警部门在处理的时候,会根据实际情

  生活中发生了交通事故以后,交警部门在处理的时候,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查清楚以后,对交通事故中的各方下达事故认定书的,其实,在以往处理醉驾的交通事故中,也不一定醉驾的司机都是要承担全部的责任的,交警部门是需要时间调查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交通事故对方醉驾交警一直不下事故认定书是为什么?
  
  一、交通事故对方醉驾交警一直不下事故认定书是为什么?
  
  交通事故认定书下不来的原因一般是:
  
  1、事故双方答不成一致的处理意见;
  
  2、有受伤者的,伤者仍在治疗当中;
  
  3、事故现场已被破坏,无法采得有效的证据来进行裁决而还在调查之中。
  
  当遇到(1、3)种情况时,责任双方应尽快达成协议、积极提供有效的证据共同配合交管部门作出裁决。发生(2)时只有待伤这完全康复后,再行处理。
  
  肇事车辆在没有重大伤亡事故时,应该放行,但驾驶员的驾驶执照应扣留在交管部门。你不必着急,到交管部门了解、协商一下即可。交管部门会给一个合理的答复的。
  
  二、醉驾怎样处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处罚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5、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交警部门没有下达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原因可能是现场被破坏、调查比较困难,还需要时间、伤者还在治疗中、各方协商不好处理意见等各种原因。总之,交警部门不会偏袒任何一方,无故不下发事故认定书的。也不会因为司机醉驾就把责任全部推给醉驾司机,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的。
  
  
总结:生活中发生了交通事故以后,交警部门在处理的时候,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查清楚以后,对交通事故中的各方下达事故认定书的,其实,在以往处理醉驾的交通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领他项权证需本人去办理吗?
      领他项权证需本人去办理吗?一、领他项权证需本人去办理吗办理他项权证,抵押人去领件。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所谓他项权证,是一个土......


·在什么情况下罚金可以减免
      在什么情况下罚金可以减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


·我国对机动车驾驶人员酒驾怎么处罚
      在酒驾当中,实际可以区分为饮酒后驾驶和醉酒后驾驶,不同的情况下,给予驾驶人员的处罚不同,毕竟此时的严重性也是不一样的。那到底我国对机动车驾驶人员酒驾怎么处罚呢?大多数的司机朋友都是很......


·端午节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端午节加班工资怎么计算?一、端午节加班工资怎么计算?端午节是我国的法定节假日,放假时间一般为每年农历五月初五端午节当日,并且允许与周末进行调休。根据《劳动法》中对加班工资的规定,......


·刑事案件批捕后几天案件移送检察院
      一、刑事案件批捕后几天案件移送检察院?批准逮捕后一般情况会在3个月内会移送到检察院,(侦查2月审查起诉1个月),案情复杂延长的话就说不准了,但最多不应该超过12个月。1、按照我国刑事诉讼......


·危险驾驶罪犯罪可中止吗?
      危险驾驶罪犯罪可中止吗?可以犯罪中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


生活中发生了交通事故以后,交警部门在处理的时候,会根据实际情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