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司股东变更的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股东变更的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股东进行变更,一般都是因为手里的股权发生了变化,此时就可能出现将自己所有的股权转让给他人或部分转让给他人的情况,也就是说公司可能会加入新的规定。但仅限股东变更也是有一定流程要求的,因为需要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那到底股东变更的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公司股东变更的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变更股东流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第3、4项材料。公司变更股东,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股东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二、分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4、因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出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变更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提交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公司变更后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6、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提交变更后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公司出具的原任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填写《负责人登记表》。
  
  8、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导致公司股东发生了变更,此时都是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来办理,同时还要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才行。就股东变更,《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有规定,但可能公司内部的章程中也有相关的规定,这两方面的规定都是要遵守才行。
  
  
总结:公司股东变更的流程是怎样的公司股东进行变更,一般都是因为手里的股权发生了变化,此时就可能出现将自己所有的股权转让给他人或部分转让给他人的情况...#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网络诈骗刑法多少条进行处罚
      网络诈骗刑法多少条进行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对未成年放火怎么处理处罚?
      对未成年放火怎么处理?如果该未成年人未满十四周岁的,不构成犯罪,但其监护人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已经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则构成放火罪,根据《刑法》规定,可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农村合作社土地使用协议包含哪些内容?
      农村合作社土地使用协议包含哪些内容?一、农村合作社土地使用协议包含哪些内容?农村合作社土地使用协议发包方(简称甲方、法人代表):承包方(简称乙方、个体农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工伤鉴定10级赔多少钱
      10级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


·死亡判决可以申请再审吗
      在法院诉讼审理的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死亡是一种特殊情形。在民事再审案件中,当事人死亡后,再审法院是否可以继续进行再审,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那么,死亡判决可以申请再审吗?我们今天对这个问......


·养老保险计算公式是什么,余额继承是什么?
      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五种保险中的一种,是对那些能够解除劳动关系、年老没有劳动能力而不能继续工作的人的一种保障性的保险。养老保险的领取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养老保险也有专门的计算公式......


公司股东变更的流程是怎样的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