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长春dna司法鉴定的标准是什么

  司法鉴定的鉴定结果可以直接作为证据提交到法庭的,所以鉴定结果关系到案件的判决。因此司法鉴定都是有着一套特定的标准的,尤其是DNA司法鉴定的司法鉴定标准更是严格。所以长春dna司法鉴定的鉴定标准是什么样子的呢。
  
  
  一、对DNA的司法鉴定有一点要求:
  
  1、采集样品一定是司法部门认可的机构工作人员采集;采用样品种类没有规定,被鉴定人以口腔脱落细胞(口腔试子)方法取样为最好,这是最简单、无痛、无创的采样方法,对被采样者没损害.
  
  2、采样现场照相,现场提取的检材必须照相,被鉴定的人或物都应该附照片.
  
  3、司法鉴定应该由司法部门及有关单位办理相关委托手续.
  
  二、根据鉴定目的的不同,亲子鉴定可以分为司法鉴定和个人鉴定。
  
  1、个人亲子鉴定本身就是不公开的,所以鉴定委托人有权不提供任何证件。样本可以自行取样,送到专业鉴定机构,其鉴定结果仅提供给鉴定委托人。鉴定结果可以作为上诉依据,但不能作为法庭上的呈堂证供。仅做为鉴定人亲权鉴定的一个凭证,并可作为证据之一,但鉴定流程、鉴定结果准确性是和司法鉴定一致的。
  
  2、司法亲子鉴定是完全公开的,必须鉴定委托人父、母、孩子三方同意,面对面到场,带齐相关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鉴定结果可以用做司法用途(上户口、办移民、打官司等),也可以做为法庭上的呈堂证供。
  
  司法鉴定只能适用于诉讼活动,是在特定的诉讼审判程序过程中,由法官启动的一项科学鉴定活动。换言之,不参与诉讼活动的,也就是不在法庭打官司,就不需要做司法亲子鉴定;需要打官司,诉讼到法院后,由法院启动的鉴定,才叫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活动必须遵循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进行,程序违法的鉴定结论不能成为鉴定材料。司法鉴定要做到:鉴定主体合法,鉴定材料合法,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步骤合法,鉴定方法、标准合法。司法鉴定必须由相关机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出具委托书,经过一系列司法公证程序所完成的鉴定,才叫司法鉴定,并只作为法庭证据使用,鉴定结论必须接受法庭质证方为有效。
  
  目前亲子鉴定80%以上都没有启动司法鉴定,都属于个人鉴定。
  
  个人鉴定是鉴定机构对个人的遗传基因所做的生物学鉴定,在取样环节,不需要公检法出具委托书,也不完全需要申请人提供身份证等证件和同意书,仅做为鉴定人亲权鉴定的一个凭证,并可作为证据之一,但鉴定流程、鉴定结果准确性是和司法鉴定一致的。
  只要是进行鉴定就必须要按照上面的流程进行,其他地区的鉴定标准与这个也是大同小异,原则上面的问题是不会有调整的,如果对结果有不满意或者是疑问的地方可以直接反馈给鉴定机构。
  
  
  
  
总结:司法鉴定的鉴定结果可以直接作为证据提交到法庭的,所以鉴定结果关系到案件的判决。因此司法鉴定都是有着一套特定的标准的,尤其是DNA司法鉴定的司法鉴...#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工伤报告程序
      工伤报告程序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二、工伤认定程序......


·显失公平合同的撤销权应该如何行使?
      显失公平合同的撤销权应该如何行使?一、显失公平合同的撤销权1、显失公平的合同可撤销吗?如果合同确实显失公平,可以依据《合同法》以下条款行使撤销权。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


·江苏省关于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苏高法电〔2022〕337号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海事法院、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年4......


·男女离婚财产分配有什么规定?
      只要夫妻双方离婚,就会牵扯到财产分割的问题,这对于很多人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而且最新的《婚姻法》也有规定,离婚时,如果双方自愿协议分割财产的,应按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产生分歧或者协议......


·撤销劳动仲裁适用的审判程序是什么?
      撤销劳动仲裁适用的审判程序是什么?一、撤销劳动仲裁适用的审判程序是什么?撤销劳动仲裁适用的审判程序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各项审理活动的相关期限可以由合......


·一、离婚虚构债务如何处理?
      一、离婚虚构债务如何处理?离婚虚拟债务的额处理主要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


长春dna司法鉴定的标准是什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