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程序是什么?

  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程序是什么?现在的医疗事故越来越多,也导致了医患关系越来越紧张,当医疗事故出现无法自行解决的情况,就会依赖相应的法律规定来进行更加客观的评判,那么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程序是怎么样的呢?其中又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是什么
  
  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是指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审查的主要内容
  
  
  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申请处理的医疗事故争议,是否属于本级卫生行政部门管辖的范围;(2)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医疗主体方,是否具备法定的行医资格,对非法行医活动引起的争议事件卫生行政部门不能按医疗事故争议立案受理;(3)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申请人,第一,是对患方申请人的认定,是否符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处理申请人资格;第二,对医疗机构申请人的认定,如果申请人是医疗机构应当出具医疗机构法定代表签发的申请书和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以确认其是否为合法医疗机构;(4)是否符合法定的申请处理时限,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事故争议的处理申请,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受到伤害1年内提出,没有正当理由在1年后提出的处理申请不予受理;(5)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有无明确的争议相对方;(6)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医疗事故争议,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当事人有权选择任何一种途径解决事故争议。医疗事故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愿意,决定选择行政处理程序,由卫生行政部门通过调解手段解决争议;也可以直接选择司法程序,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解决争议。
  医疗事故申请注意事项
  
  当事人不能同时选择两种途径解决医疗事故争议。医疗事故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不能同时选择行政程序和司法程序解决争议问题。只能选择一个途径解决双方争议的问题。如果当事人选择了行政程序,行政程序并不否定当事人仍有继续选择司法程序的可能。已经进入民事诉讼程序的,则不能进行行政处理。通过司法程序,是解决医疗事故争议的最终途径,是民事救济的最终手段。对于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当事人都必须履行。
  医疗事故行政处理
  
  1、鉴定结论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调查核实发生医疗事故的原因,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及其情节的严重程度,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裁量是否需要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2、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3、需要给行政处分的,应当依据行政隶属关系提出建议或者作出决定。首先还是需要相关部门介入调查是否为医疗事故,如果是,那么就会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相关人员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罚或者处分,给受害者一个公平公正的交代,更好的维护受害者的利益及减少受害者的损失。
  
  
  
总结: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程序是什么?现在的医疗事故越来越多,也导致了医患关系越来越紧张,当医疗事故出现无法自行解决的情况,就会依赖相应的法律规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程序是什么?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程序是什么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程序根据《建筑法》第8条,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在城市规划区的......


·抚养权变更条件有哪些2023
      抚养权变更条件有哪些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


·专利申请需要三维图吗
      ?专利申请需要三维图吗专利申请,很多人都觉得比较难,其实对发明创造,专利申请还是非常简单的,首先在专利申请时是需要提供三维图的,这样更加分,其次除了提供立体图之外,最好还要提供俯视图......


·环境污染侵权是指行为人在生产或者其它行为的过程中,因为疏忽大
      环境污染侵权是指行为人在生产或者其它行为的过程中,因为疏忽大意或者其他因素,致使环境遭到破坏,也因为这种污染环境的行为给他人造成人身或者财产的损害,许多人在遭受损害后起诉到法院,但......


·什么是职工教育经费?
      什么是职工教育经费?一、什么是职工教育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用于职工教育事业的一项费用,是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费用。单位职工不......


·指使他人绑架强奸是什么罪?
      指使他人绑架强奸是什么罪?一、指使他人绑架强奸是什么罪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


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程序是什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