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商品房入住证明的范文内容是怎样规定?

  商品房入住证明的范文内容是怎样规定?很多年轻的夫妻都会在结婚之前购买一套商品房,这样在结婚之后就可以有一个安稳的居所。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些场合需要一份商品房入住证明,因此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商品房入住证明的范文内容是怎样规定?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商品房入住证明的范文内容是怎样规定?
  房屋初始登记是:指对未经登记机关确认其房地产权利,领取房地产权利证书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进行的第一次登记。 商品房初始登记证: 兹证明座落在__________省(自治区)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的房屋情况如下: 座向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间(套),结构________,层次______层,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上述房屋的所有权人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上述房屋的土地证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证明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二、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房产加女方名字费用是怎样?
  办理夫妻更名手续只需提供房产证印花税5元,其余任何费用均不需交纳。 办理夫妻房产证更名手续的前提是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手续时需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具体提交的证件因房屋性质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提交资料如下: (1)如是房改房,需提供原售房单位的证明,写明因供暖原因允许将产权人变更为配偶的名字;如是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夫妻双方写变更申请并简单注明理由; (2)结婚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3)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4)夫妻双方共有房屋的协议 (5)房屋所有权证; (6)房改房提供原购房契约复印件(核对原件); (7)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如果证中没有图的可不提供,登记表不复印原产权人姓名; 办理夫妻更名手续只需提供房产证印花税5元,其余任何费用均不需交纳。夫妻房产证过户的条件: 同时也称为夫妻房产证变更,首先必须是非按揭房,如果还有按揭就必须要银行盖章。一般情况下银行不给盖章,似各个银行情况而定。 要想夫妻房产证更名,在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 非夫妻房产证过户流程: 非婚姻存续期间房产证更名,不能直接过户,只能以赠与的方式过户。 赠与范畴包括非婚姻存续期间和亲戚朋友。即房产证上加子女、父母等亲属或朋友均可以赠与方式进行。 有房有贷:一般房子贷款没有还清是不能过户的,若要过户有两种途径,一是提前还清贷款,然后再进行房产证过户。二是向银行申请,要求变更《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和抵押人,获得银行批准后再到房管局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注意:一般来说,是规定有房无贷的话是要被视为赠与:如果双方需要签订合同,双方需要签订一份赠与合同,且赠与合同必须办理公证手续,公证费一般是赠与房屋价值的1%,除此之外还需要缴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契税等费用(直系亲属间赠与房产,免征营业税)。在实施限购政策后,许多夫妻对房产证的名字犯了难,对于夫妻间房产证过户规则和流程也是一知半解,以为只要办理了过户,另一方就可以另外再购买一套房产。实际上,从《婚姻法》的规定来看,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无论登记在谁的名下都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共同共有,房产证过户没有任何意义,但是如果双方约定该房产归一方所有,那么法律上也认可这种约定。首先需要写清楚的是商品房入住的主体是谁,也就是说需要写明商品房入住的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的信息,由有权力的机关进行证明,并且最重要的一个步骤就是要加盖公章。最后还有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
  
  
  
总结:商品房入住证明的范文内容是怎样规定?很多年轻的夫妻都会在结婚之前购买一套商品房,这样在结婚之后就可以有一个安稳的居所。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单位可以限制员工解除合同吗
      在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站在自己利益的角度出发,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限制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条款。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单位可以限制员工解除合同吗?我们为您整理相关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


·拘留10天在里面做什么?
      拘留10天在里面做什么?一、拘留10天在里面做什么被拘留第人一般接受拘留所开展的法律、道德等教育,参加每日不少于2小时的拘室外活动和文体活动,拘留所不得强迫被拘留人从事生产劳动。法......


·放火罪抽象危险犯是否构成犯罪?
      放火罪抽象危险犯是否构成犯罪?不构成犯罪,但造成了实际的损害的,则构成犯罪。抽象危险犯是行为人实施了刑法分则中规定的犯罪行为,即具有产生某种后果的危险,无须再结合具体案情加以判断的犯......


·五一加班工资怎么算
      五一加班工资怎么算对于工作人员来说,假期是最期待的事情,然而假期却还有个不可无忽视的问题,就是加班,尤其是在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加班,虽然牺牲了休息的时间,但是在这几天假期的工资却是翻......


·涉嫌犯罪家人批捕后怎么办?
      一、涉嫌犯罪家人被批捕后怎么办?检察院下了批捕令,对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人可以关押在看守所,公安机关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


·隐名股东转显名股东协议无效的情形?
      隐名股东转显名股东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隐名股东转显名股东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3、......


商品房入住证明的范文内容是怎样规定?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