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离婚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如果离婚的双方选择的是诉讼离婚的方式,在离婚法院判决时就会根据抚养费标准对抚养费的具体金额作出规定,这样的话离婚后给抚养费是是不存在争议的;如果是协议离婚,离婚后在抚养费方面可能还存在一些争议,那离婚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离婚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一)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二)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
离婚后的抚养费是根据相关规定,结合了双方的收入负担情况、孩子的需求和当时人均收入情况制定的标准,对于不同的离婚家庭抚养费当然是不一样的,给抚养费的一方需要定时支付抚养费,也可以一次性付清所有抚养费。
总结:如果离婚的双方选择的是诉讼离婚的方式,在离婚法院判决时就会根据抚养费标准对抚养费的具体金额作出规定,这样的话离婚后给抚养费是是不存在争议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儿女继承父母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儿女继承父母的房产,属不属于儿女夫妻的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原则上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也就是在说在你们婚姻关系存......
·补办临时身份证后原身份证还能用吗
可以的,办理了临时身份证原来的身份证也还可以用,临时身份证是不会影响到居民身份证使用的。如果身份证已经过了有效期就不能用了,还有就是第三代身份证补办以后原身份证不能使用。但是办理临......
·刑法修正案九133条的规定?
刑法修正案九是最新颁布的一部刑法典,在刑法修正案八的基础上进行了一定的修改,填补了之前的一些刑法规定上的漏洞,对罪名和刑罚的规定都进行了相应的变化,很多法条做了详细的变动,下面我们......
·一方婚前财产婚后收益的性质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
·法定继承办理程序流程是什么?
法定继承办理程序流程是什么?法定继承办理程序流程是什么?1、继承公证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
·夫妻可以订立共同遗嘱吗?
夫妻可以订立共同遗嘱吗从实质意义上来说,共同遗嘱必然是指共同遗嘱人将其共同一致的意思通过一个遗嘱形式表示出来,形成一个内容相互关联的整体遗嘱。一般来说,共同遗嘱有四种表现:1、......
通常情况下离婚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