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司法变更法人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变更法人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般情况下,公司法人选举出来以后是不轻易进行变更的。但是如果发生了一些特殊情况,公司法人也不是说就必须是一成不变的,完全可以到我的工商局对公司法人进行变更。但是在对公司法人进行变更的时候,公司法将是您主要参考的一部法律体系。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公司法变更法人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变更法人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公司法人变更条件
  
  1、申请报告;
  
  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变更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1)名称变更: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以及公告;
  
  (2)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注册资本变更:出具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减少注册资本需公告三次;
  
  (4)住所变更: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变更: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任命书(国有独资)、身份证、暂住证(指外省市身份证)复印件;
  
  (6)股东变更: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付款凭证、新股东执照复印件(加盖发证机关印章)。
  
  5、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本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7、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和ic卡。
  
  二、公司变更法人的申办流程
  
  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
  
  2、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3个工作日后领取
  
  3、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这里涉及到一个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和缴纳所得到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还有必须出具新股东和法人的新验资报告。
  
  4、最后变更公司基本户,变更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
  我们可以看出公司法人要进行变更的时候去具体规定包括公司法人的变更条件和变更流程。一般情况下,对公司法人进行变更的时候,需要准备的资料是比较多的,包括申请报告,新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希望我们的资料能够帮助到有需要的人。
  
  
  
  
总结:公司法变更法人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一般情况下,公司法人选举出来以后是不轻易进行变更的。但是如果发生了一些特殊情况,公司法人也不是说就必须是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中国企业并购的融资现状是怎样?
      中国企业并购的融资现状是怎样?一、中国企业并购的融资现状是怎样企业融资方式和融资顺序的选择是并购融资必须面临的一项重要决策。从中国上市公司的融资情况看,与美国等发达国家“内部融资......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哪些内容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具体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制定本法。第二条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立足于教育和保......


·诉讼离婚的条件与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法院在开庭审理任何案件的时候,都是重证据讲程序的。所以在离婚诉讼的过程当中,原告方和被告方都必须要遵守法院的庭审程序才可以。尤其是作为原告方,如果不满足相关的条件就向法院提出离婚诉......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我国是个文明古国,历史遗迹众多。也正因为如此,些许国人对历史遗迹的保护意识不够,甚至还会出现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的现象。那么,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司法解释是什么呢?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


·什么是超生罚款?超生罚款多少?
      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国家对每个家庭的可生育人口数量是有规定了,当生育人口超过规定时就必须缴纳相应的超生罚款,超生罚款的金额是根据超生的人口数定的,那么超生罚款多少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


·是否可以通过工资认定劳动关系?
      在很多的企业或者用人单位,经常会由于一定的原因,不承认和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这时候,如果是劳动者想要维权的话,是经常会问到是否可以通过工资认定劳动关系这么一个问题。其实,我们在......


公司法变更法人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