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般试用期可以口头辞职吗?

  在试用期内,可能有的劳动者发现自己其实并不适合这个工作岗位,因此就会向单位提出辞职,但由于在试用期内很多东西都不正式,所以在辞职的时候往往也是通过口头形式作出的。那按照法律中的规定,一般试用期可以口头辞职吗?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试用期可以口头辞职吗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没有规定必须书面。二、试用期辞职时间正规企业办理职工离职大概需要一周左右的时间,先要由本人写好离职申请,提交到本人所在部门,再由所在部门提交人力资源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情况核实后,再提交公司办公会议审定。有的辞职员工不说一声想走就走,或者是明天要走,今天才说,给用人带来一定困扰,工作无法顺利交接。同时员工试用期内,提出辞职后,三天内即可离职,企业没有权利限制员工。《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试用期辞职流程试用期辞职,提前3天递交一份书面辞职申请,落款日期为当日,明确在3日前曾向用人单位提交过书面辞职的通知。“辞职通知”让单位签收,他不签就以挂号信或快递的方式送达,就能留下通知送达的证据。申请离职日期为落款日期后的第4天,即可是办理正常辞职手续,工资照常按你的出勤天数发放。办理工作交接手续,要有书面的交接手续,双方签字(包括物品交接等)。同时领取个人档案(一定要由公司贴封口条,盖章方可),自己暂时完好保管即可。在离职前你需要在原单位完成工作的交接、有关费用的结清等手续,依照具体公司的制度而定。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关于违约金的问题。首先是否涉及违约金,如果有要弄清楚金额是,多少,如何计算的。正规单位办理离职手续,需要你本人的申请,人力资源部门的意见,公司办公会议的意见,正式的还需要就你辞职一事下发公司文件。四、试用期辞职工资试用期辞职是一定有工资的。在试用期内你和用人单位虽然建立了劳动关系,但是正处在双方双向选择的阶段时期,双方在这一阶段中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双方都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当你想要辞职的时候可以和领导实话实说,一般来说是不会太为难你的。不要动不动就和老板吵,这样只会把问题激化,对解决问题只有坏处没有好处。如果用人单位不愿意支付试用期的工资的时候您定要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因此此时劳动者以口头的形式提出辞职也是允许的,但要是单位内部明确规定了此时也是要通过书面形式辞职的话,其实也是需要劳动者按照单位内部的规定来操作的。
  
  
  
总结:在试用期内,可能有的劳动者发现自己其实并不适合这个工作岗位,因此就会向单位提出辞职,但由于在试用期内很多东西都不正式,所以在辞职的时候往往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试用期一般是多久
      试用期一般是多久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


·分公司独立核算申请
      分公司独立核算申请一、分公司独立核算申请怎么申请呢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


·拒执罪立案程序是什么?
      拒执罪是公民拒绝执行国家机关的决定并造成社会危害的情况下被国家机关提起公诉的一种罪行,一般来说拒执罪的起诉涉及到公安机关和检察院,而但是公安机关需要在受理拒执罪案件之后及时立案才能......


·集资诈骗罪最高刑有什么法律规定?
      多犯罪分子利用花言巧语骗取许多投资人的资金为自己挥霍享用,许多投资人由于没看清骗子的花招便相信了高利率高回报这一说法,导致自己的财产遭到了损失。国家对于集资诈骗罪颁发了许多法规条例......


·医疗事故适用什么责任原则
      医疗事故适用什么责任原则一、医疗事故适用什么责任原则对于医疗纠纷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国内外都存在着截然不同的两种主张:一种是过错责任原则,即认定医疗事件的当事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入职一个月后发现怀孕会被单位辞退吗?
      一、入职一个月后发现怀孕会被单位辞退吗《劳动合同法》第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这里强调劳动者需要如实说明的是“与劳动合同......


一般试用期可以口头辞职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