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男方出轨离婚房产分配的规定是什么

  一、出轨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1、离婚时财产分配一般是均分,但以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为原则。《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 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 方应当予以补偿。2、《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如果男方有外遇,符合上述两种情况,女方除了要求财产分割有利以外,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是法院很少会判决在离婚中有精神损害赔偿的,除非是因为有家庭暴力、遗弃虐待重婚等因素,如果只是外遇而导致离婚,不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只会在财产分割的时候照顾无过错方而已。即使支持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最高5万,而且法院一般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和负担能力等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具体赔偿数额没有明确量化标准,在一般城市,也很少超过1万元。二、一方婚内出轨的认定1、法院判决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一方主张另一方有了外遇,婚外情,那么必须提供证据来证明,如果不能提供证据,那么法院不会采信。通常证明外遇的证据有很多,但是和老百姓理解的并不一样,可能你亲眼看见,但法院没有看见,律师也没有看见,因此单凭口头说说并不能证明有外遇,除非对方在法院上亲口认可,或者给你写过保证不出轨的保证书。2、证据可以证明外遇,但是请注意,证据越多越好,单一的证据太孤立,往往法院不能采用。一方写下的出轨保证书,认错书,悔过书。聊天qq记录,开房记录,亲密照片。电话记录,短信记录等等。男女在床上裸体的照片、视频,注意一点要合法取得,非法取得证据不算。综上所述,关于男方出轨离婚房产分配的问题,首要的是受害方要注重搜集证据,而且最好保证证据的相互支持和合法取得,其次婚姻法本来就有规定,以照顾女方、子女和无过错方为原则,且明确规定了因出轨离婚的,无过错方可申请财产分割时给予照顾并要求精神赔偿,只是现实中判定的赔偿金额较小。
  
  
  
总结:一、出轨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1、离婚时财产分配一般是均分,但以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为原则。《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87条规定,离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关于上海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的实施办法
      关于上海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的实施办法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每一位劳动者每年都会有相应的年假,劳动者每天辛勤的工作,除了有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之外每年应该还有一个年假,国家劳动法对于这一......


·持刀抢劫最少几年
      抢劫罪一般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具体的情况,主要看造成了什么伤害。如果属于轻伤,则在不考......


·不能。农村合作医疗属于社会保险范畴
      不能。农村合作医疗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一般是不报销意外伤害的。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可以报销医疗费。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


·遗嘱公证办理都需要什么条件
      遗嘱公证办理都需要什么条件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


·借钱的时候没有写借条别人多要钱怎么办?
      借钱的时候没有写借条别人多要钱怎么办?一、借钱的时候没有写借条别人多要钱怎么办?借钱的时候没有写借条,债务到期之后若是别人多要钱,此时债务人可以要求债权人拿出实际的证据证明债务关......


·失火罪的刑事上诉状的基本格式是什么
      可能很多人都会觉得,因为无心而犯下的一些过错在感情上是值得原谅的,可是要知道,有的时候这些无心的过错所导致的后果是非常的严重的,类似于失火罪。比如公民在自己使用家用电器的时候,不注......


男方出轨离婚房产分配的规定是什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