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委托代理中的情况有哪些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委托代理中的情况有哪些?在我们生活中有部分人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并不多,当与别人发生争执不小心惹上民事案件的时候,可以寻求专业的委托机构或者律师的帮助,委托人需要给被委托人支付部分的款项,如果被委托人不能完成委托人的事情是可以委托多人来完成的,那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委托代理中的情况有哪些?
  
  民法典的规定委托代理中的情况
  
  1、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2、数人为同一代理事项的代理人的,应当共同行使代理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4、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5、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转委托代理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代理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以及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代理未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除外。
  6、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对执行其工作任务的人员职权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7、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8、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从我们收集的资料中可以看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委托代理中的情况来分析,如果是自己想终止委托代理,那么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委托代理的情况有两种,一种是代理人不愿意代理,另一种是被代理人主动取消委托,如在委托代理的过程中发生纠纷或者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协助解决。
  
  
  
总结: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委托代理中的情况有哪些?在我们生活中有部分人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并不多,当与别人发生争执不小心惹上民事案件的时候,可以寻求专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质押股份是开董事会还是股东会?
      质押股份是开董事会还是股东会?质押股份是开是股东会,依据我国担保法和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适用公司法中的股权转让,如果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以后的人,需要经其他股东的同......


·申请破产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申请破产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我国破产法对破产原因界定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所谓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经济状况。其内容包括:......


·道路维修逆向行驶如何处分?
      道路逆行是一件危险的事情,在道路违反的逆向行驶严重的会造成车祸事件,那么在道路维修逆向行驶会如何处分?在道路维修逆行不会受到处分,因为道路维修让车道更加狭窄,如果在允许情况下不处分......


·中国小微企业融资问题有哪些
      中国小微企业融资问题有哪些在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中,微小企业贡献了很大的一部分力量。微小企业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和就业各方面都提供了一定的帮助。但是微小企业在经营的时候,由于自身的问题,......


·二手房买卖占据着房产交易市场的半壁江山,鉴于交易量大、监管难
      二手房买卖占据着房产交易市场的半壁江山,鉴于交易量大、监管难度大等原因,因购买二手房而产生纠纷的现象层出不穷。那么为了顺利买到房屋,我们该怎样避免二手房买卖纠纷,也就是说,在交易过......


·离婚男方隐瞒财产怎么办
      一、离婚男方隐瞒财产怎么办如果离婚后,发现一方存在隐匿财产事实的,另一方可以再次起诉要求分割隐匿部分的财产。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委托代理中的情况有哪些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